文/戴定國
泰國是徵兵制,足齡役男每年得向軍方報到,泰國變性人多,但法律無法更改性別,「她們」也得報到,拿醫生證明並接受體檢,才可以不必當兵,有不少人在報到時受歧視,甚至羞辱。
曼谷郵報四月底以特刊報導這個問題。泰國役男分成四類:身心健康準備受徵召、身體經改造不適合徵召、因疾病不適合服兵役、殘障。
雖然多數變性人不必服兵役,但若第一類役男人數不夠,第二類役男還是得服役,即使「她們」已做隆胸等變性手術。
小比報到時,因未事先取得醫生證明,被要求脫掉上衣,和其他役男坐在一起,很多人開玩笑叫她「人妖」。她抽籤抽到「紅簽」,必須當兩年兵。
做過變性手術的米恩報到時,雖帶來醫生證明,但篩檢過程中,一個軍人要她脫掉衣服,表示要看她手術過後的器官,其他同袍也想參觀。米恩打電話向變性人聯盟尋求協助,這個軍人才生氣離開。
處理變性人徵兵的軍官塔納拿指出,做過變性手術的役男比較好處理,因為外型像女性,但若只有變裝,就必須拿到醫生的性別錯亂診斷證書。小比可到醫院進行心理評估,再向軍方上訴。
過去,變性人被視為心理疾病,免除兵役,被列為殘障。經人權運動爭取,改列第二類,但須通過心理檢測,才能確定不必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