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鈞堯
我跟王總裁說,朋友過世了,我上個月還曾與他座談,在台視附近,當時他還自己捲菸抽……。上級從來都不是可以說心裡話的人,不是不明白,而是那個當下需找個人說,同時於私於公解釋,何以不能勝任,「公司最適合承接標案,是企畫部了……」
總裁僅四十出頭,必定父母健在、周遭朋友也都走在事業的陡坡,而且極可能在七十度以上,再一步、兩步,即將事業攻頂,無暇細思我的滿臉愁容。
總裁笑著說,「找點事情分心,也是一個好法子。」
我只得走下樓梯間,乘車前往北市文化局,領取標案,克服朋友過世的哀痛,一字一句,讀著屬性大不同的公文。
拿回標案到正式呈送,不到十天,期間多次針對企畫內容,走公文流程,等候總裁批示,再行修潤與上呈。我結結實實忙碌好幾天,幾十頁標案,已是厚厚一疊,還必須印製五份。傍晚時分,我敬慎地,把最後的定稿放進紅色卷宗,提醒總編輯急件哪,看著她送進總經理辦公室。
隔天,卷宗出現桌上,「標案不符合公司目前需求,暫不進行。」我鬆一口氣,不承做標案,核心重回編務也是好事。十幾年後,我與同事小兵外出洽談,遲了幾分鐘還不見人,忽然聽到她在三樓樓梯間,抱歉又著急地喊我,我說沒事,趕緊出發吧,順便讚美她的音域又高又深,隔老遠還能聽見。
小兵說,她也曾經聽見我的呼喊。有嗎,我不曾在樓梯間大聲喊過啊?小兵莞爾回顧我接受指派,前往北市文化局的那一天……我悶著一口氣,推開鐵門後,大喊一聲「◎」。那一聲清清楚楚地傳遍了,只有當事人我,不知道那一聲輻散的程度。
我恍然大悟。原來,王總裁也當作沒聽見,陪我一來一往七八天,為那個「◎」字,批示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