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念慈
鳳梨是當之無愧的「台灣之光」,往昔鳳梨罐頭極盡輝煌,還在電影《重慶森林》中亮過相,經典的賞味期限是「永遠」;而今日的鳳梨酥,更是「夯」到足以拚外交,奇怪的是,這樣「功在社稷」的優良果物,偏偏老是出現在「命案」現場。
「頭家,鳳梨甲我刣刣欸!」每次聽到這句話,我眼前都會浮現一支冷汗涔涔的鳳梨,差點脫口而出「刀下留梨」,不過此物絕非想像中的怯懦,它耐旱且多刺,像極了武俠片中苦心孤詣的殺手;不信?回家試試,果肉中的「蛋白酶」,包準讓人有「吞刀割舌」之感,這「咬一口」,我謂之「鳳梨最後的復仇」。所幸一山還有一山高,只要削皮、去「釘」去得夠乾淨,或是切好後置入鹽水浸泡一下,自可化解「恩怨」,輕鬆享用美味。
我們常說的「土鳳梨」,原名「開英」。其實鳳梨非但「不土」,還是來自遠方的舶來品,原產於南美洲,後來被哥倫布引進了歐洲,只是彼時海運不易,連帶著鳳梨的身價也水漲船高;十八世紀時,英國人喜歡在餐桌上擺一顆鳳梨,並以鳳梨的圖樣裝飾屋頂、門環,默默地告訴大家,這,就是富貴的滋味。
至於鳳梨遊台灣,約莫只是近三百多年的事。清朝《台灣府誌》記載:「鳳梨葉似蒲而闊,兩旁有刺,果生於叢心中,皮似波羅密,色亦黃,味酸甘。果末有葉一簇,可粧成鳳,因名。」形容鳳梨頭開展似鳳凰的尾巴,取「有鳳來儀」之吉兆,既典雅又喜氣。《植物名實圖考》稱「露兜子」,另有人叫它「黃梨」、「王梨」,香港人則稱「菠蘿」,「菠蘿麵包」即因酥皮如鳳梨的菱格紋而得名;但我還是最中意「旺來」,好運到,旺旺來,誰不喜歡呢?除了更為親切,也蘊含更豐富的文化意義:神案的鏤空雕飾、奶奶手作的蔭鳳梨、公司開張、新居落成、選舉致意……鳳梨於我們,更像是一柄金色的如意,賜予溫馨的祝福,讓萬民事事如願。
或許,鳳梨真的曾是浴火鳳凰,只是掩藏了翅膀與神性,從此佇立在驕陽下,以最粗礪、平實的姿態,與這片土地同悲同喜;我想起它的拉丁屬名「Ananas」──最好的水果。在那怒髮衝冠之下,藏著千絲萬縷的溫柔,和最甜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