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宗教實踐與文學創作暨《中國宗教文學史》編撰國際學術研討會議開幕典禮合影。
圖/人間社記者慧延
隨堂開示錄─講座論壇 27
人間佛教文學創作 7-2
宗教實踐與文學創作暨《中國宗教文學史》編撰國際學術研討會
時間:2014年1月11日
地點:佛光山傳燈樓集會堂
文學有很多的描寫,可以寫境、寫情、寫人、寫事,我學不了那麼多,就只好很樸素地將自己的想法表達出來,有話說話。所以,我很感謝胡適之先生的這一番話,讓我很受用。在台灣,我見過他,但是聽到他講這段話的時候,也只知道他是一個很偉大的大人物。
人家說「三十而立」,但是我沒有,一樣住在一間窮苦的小廟裡,也就是慈惠和慈容法師的故鄉宜蘭雷音寺。當初,寺廟裡沒有房間提供人掛單住宿,他們請我去講經,就在佛殿的菩薩像旁,弄個板子隔起來,讓我有個地方睡覺。那時候的台灣,大致上沒有好的環境,寺廟也很少,假如你要找寺廟,到哪裡找呢?找到沒有路可走的地方,或是垃圾堆旁,寺廟就到了。
我們看到的基督教教堂,都是在十字路口,派出所、銀行也都是在十字路口,偏偏寺廟卻都是在窮鄉僻壤、骯髒不堪的地方。我心裡就盤算,如果哪天有辦法,我一定要把寺廟建到十字路口!我講這話的意思就是,面對一切不好的事情,我們要往好處想,不必要求別人,應該要求自己。
人生第一個時期的三十年,因為我沒有受教育,只能將道聽塗說而來的一點事情,記錄下來,呈現給各位。不過,我要特別感謝一位老師,這一位老師就是觀世音菩薩。這段往事說來,或許對大家來說帶有宗教的神奇色彩。青少年時期,我天天被老師打罵,說我笨,什麼都不會;也確實,我本來就不會,既不認識字,腦子也不通達。但是在接受打罵以外,我也求菩薩:「悉發菩提心,蓮花遍地生,弟子心朦朧,禮拜觀世音,求聰明拜智慧,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
宗教說來很神奇、玄妙,但我並不喜歡太過神奇、玄妙,尤其現在我倡導的是「人間佛教」。不過,在我禮拜了幾個月以後,確實看什麼都記得、都懂了。記得當時我才十四多歲,叫我煮幾百個人的飯菜,我一個小時就能煮好;叫我挑水擔柴,雖然很重,我也都能想方法完成任務;沒有衣服穿,就自己做;沒有鞋子穿,也自己做。甚至那時候好打球,我就到山上砍樹枝做籃球架,沒有籃板,就用刀削做成一塊板;或者做個乒乓球桌,打乒乓球。為此,我還曾經給老師處罰、開除,但是我心甘情願,也自覺不應該,因為寺院裡本來就沒有打球這回事。
總之一句,三十年的歲月過去了。雖然那時候出家的生活很艱苦,也有人來找我為報紙做編輯、做記者、為雜誌撰稿,但是我都不去,總想,我和尚都做不好了,去做其他的事能做得好嗎?所以,我就立志要安住在宜蘭的小廟雷音寺裡。
雷音寺是神道教龍華派的寺廟,裡面連廁所都沒有,就是尿桶也不知道放在哪裡,當然我也不好意思問人,不過好在我知道火車站在哪裡,找到火車站,就一定會有廁所。
在雷音寺住下來以後,由於正值台灣接受日本統治後光復不久,大部分的人連國語都不會說,一些年輕人就跑來跟我學國語、學文藝,甚至學唱歌。這些都合乎我「為人服務」的理念,所以,在我講經之餘,我就帶著他們寫作、唱歌。
如果要進一步細說我的人生,可以分成八個階段:
第一個十年,從出生到十歲,是成長時期。這個時期,還沒有什麼內容好說。
第二個十年,十歲到二十歲,是學習時期。這時候,我已經出家了,學習什麼呢?學習挑柴、擔水、打坐、拜佛,偶爾也認字。在認字當中,影響我最大的一本書,不是佛經,而是一本《精忠岳傳》,我還記得那本書的封面是彩色的,岳飛跪在地上,母親就在他的背上刺寫「精忠報國」四個字。這教我看了很感動,自覺做人當如是也!當盡心為佛教也!
第三個十年,二十歲到三十歲,是參學時期。這一段時期,耳朵對我的幫助很大,因為我們平時並不外出,眼睛看得少,只有在一些客人來訪的時候,才能從中獲得各種訊息。例如教育家來,會談辦教育;軍事家來,會談軍事;生意人來,就講如何做生意等,從聽聞中,我也能汲取到一些知識、常識;所以,這許多人可以說都是我的老師。
尤其我很歡喜親近比我年長、比我學問好的人,也樂於向他們討教。現在的年輕人講起話來都是自己有理,總說:「你聽我說!」就算你想要糾正他的錯誤,他也不肯承認。但是,在當時,我是從不會跟他們辯論的,總覺得是自己無理,他說的有理。
第四個十年,三十歲到四十歲,是文學時期。從這時候開始,我才想到要寫文章,但是已經沒有什麼餘裕的時間,因為人家經常找我講經,為了講,我就要準備材料,否則連自己看經都看不懂,哪裡能講經?想到當時台灣社會的教育水平又比我差一點,我也覺得應該為他們服務。為了講,我就這裡摘錄一點、那裡抄寫一點,間接地,也增進了我寫作的功夫。
第五個十年,四十歲到五十歲,是歷史時期。這個時候,我的朋友又批評我:「你光是會寫、會說,但不會做啊!」自覺應該要對歷史有所交代,就下定決心:我要來做!所以,四十歲以後,我就開始創建佛光山。舉凡砌磚頭、打水泥、鋸木柴,我都不用學,看就會了,還可以跟工人一起做。
第六個十年,五十歲到六十歲,是哲學時期。到了這個時期,人家又批評我,說:「建大廟有什麼用啊?沒有學術根基啊!」過去舞文弄墨,搞文學,在佛教裡不被承認有學問,一定要我講佛學、談哲學,「好吧!那我就來編雜誌、寫論文!」那時候,我雜務也很多,到處講經說法,就連媽祖廟、城隍廟也去了。甚至於還要跟警察捉迷藏,因為警察不准我們集會,到處取締我們。那麼這裡不能講,我就到那裡;那裡不能講,我就再換一個地方。後來經驗多了,慢慢地,我們也和警察鬥智。比方我們到花蓮弘法,花蓮是台灣偏遠的地方,警察不准我講,我就說:「我是從台北來的!我在台北都能講經了,難道這裡就不能嗎?」他一聽我是從台北來的,也搞不清楚我的底牌,馬馬虎虎地就了事了。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