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全集5金剛經講話】金剛經講話第二淨心行善法無高下分第二十三❶

星雲大師 |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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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爾石窟第80窟羅雲洗佛足因緣圖/約六至七世紀/新疆拜城 圖/世界佛教美術圖說大辭典提供

文/星雲大師

如果要深解《金剛經》的義趣,首先要能無我相,

空去「我」和「我所有」的見、相,見、相空寂,

不再執著四大五蘊為實,心境緣影蕩然無存,心如虛空。

菩薩精進,修一切善法,於諸眾生,心無怨親揀擇,

平等如地,以平等心,修持無漏真實福田,

才能除滅一切煩惱業苦,得無上菩提。

譯文

「再者,須菩提!人不分賢愚聖凡,般若法性平等無差別,沒有高下的分別,所以才名為無上正等正覺。只要眾生不執著於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的妄想分別而眾善奉行,以離相無住的清淨心廣行一切善法,那麼即可悟入無上正等正覺。

「須菩提!所謂的善法,不過是因緣和合的假相,怎能執為實有?修一切善法,不可著相,善法之名,不過是隨順世俗事相而說。」

原典

淨心行善第二十三①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②,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講話

前分說佛陀所證得的無上菩提,實「無有少法可得」,此分再深入釋解,上自諸佛,下至蠢動含靈,其真性一同,平等無異,並無高下的分別。此分的「是法平等,無有高下」,與第十七分所言的「此法無實無虛」,同為闡發人人本具的平等之性。

一、平等法性,遠離四相。

二、修一切善,心無善法。

佛陀於前分說「無有少法可得」之理,此理甚深玄妙,恐有人心生怖畏,妄起斷滅謬見,因此再明示法身菩提,實相妙法,上與十方三世諸佛「平」,下與九界眾生「等」,法性平等無別異也!由其平等故,雖然諸佛於俗諦的差別事相上,高於其他九法界的一切眾生,但在實相中,哪裡有諸佛、眾生高下的分別呢?

一、平等法性,遠離四相

何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所謂「是法平等,無有高下!」諸佛賢聖,凡夫闡提,個個於真如實相之性,在聖不增,處凡不減,故曰「平等」。既是平等,又何有高下的差別?佛陀以平等之性,直示吾人應不生高下的妄想執著,自尊自重,返求諸己,見與諸佛平等無二的真如覺性。

僧肇法師說道:

明此法身菩提,在六道中,亦不減下,在諸佛心中,亦不增高,是名平等無上菩提。

黃檗禪師言:

若觀佛作清淨光明解脫之相,觀眾生作垢濁暗昧生死之相,作此解者,歷恆河沙劫,終不能得阿耨菩提。

佛陀以「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演繹述解此真如菩提,就像真金寶珠,眾生與諸佛,人人無欠無缺,只是眾生被無明、煩惱所障蔽。如佛性寶蒙塵入泥,不得出頭放光,既是佛性寶人人本有,諸佛只是證得此平等理體,原無失落,何有所得?因此說,佛於無上菩提「無有少法可得」。

報慈院的慧朗禪師說:「三世諸佛,歷代賢聖,都只為一件大事而在這世上出現,並不斷地向世人傳遞、宣說。你們明白嗎?要是不明白,那麼想讓你們明白也不容易。」

有一僧問:「那一件大事是什麼?」

慧朗說:「難道你聽來的傳言是錯的?」

僧答:「這樣說,我就不再懷疑了。」

慧朗說:「可惜你一翳蔽目。」

又一僧問:「什麼是學生的眼睛?」

慧朗說:「不能再撒沙了。」

有個和尚出來說:「聽說三世諸佛都只是個傳話的人,那麼傳的是什麼話呢?」

慧朗說:「聽!」

那和尚聽了一會兒,什麼也沒聽見,就問:「聽什麼?」

慧朗說:「你不是鍾子期。」

佛陀再三告誡我們不要再撒沙了,度生時無我等見、相,要通達無我、法,才真正名為菩薩。於佛身相及萬千諸法,要不起貪著;於嚴土熟生,得菩提華果,要心平等無住。《金剛經》的每一分,就像慧朗禪師的苦心,不論執沙塵或金屑,都如一翳蔽目,不能見如來。明朝憨山大師的〈德清法語〉說:

「以吾人修行,不仗般若根本智,生死難出。然此般若,非向外別求,即是吾人自心之本體,本自具足。故今修行,但求自心,更不別尋枝葉。佛祖教人,只是返求自心,故云:『識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又云:『若人識得心,大地無寸土。』以我自心,元是般若光明,本來無物,但因一念之迷,故日用而不知,但知有此幻妄之假我,即不知有本來常住法身。即今要悟本來法身,即就日用現前,六根門頭,起心動念執著我處,當下照破,本來無我。無我則無人,無人則了無眾生。眾生既空,則生死根絕,生死既脫,則無壽命。是則,四相既除,一心無寄,豈非無住之妙行乎!」

一念成迷,日用同起共眠而不知,向外妄求神通妙用,不求除四相、了自心。佛陀以平等之法,顯露此法人人本有,此「平等」二字,乃三世諸佛出世之本懷,亦為此《金剛經》之眼目。

「佛陀著衣持鉢,入舍衛城次第而乞」,這是表明如來行平等之事。至於「次第乞已,還至本處,收衣而坐」,這是顯如來證平等之理。而於正宗分中,問答發揮,凡此皆是如來說平等之法。又,伏心離相,住心無住等等,都是在彰顯平等之用。至於菩提無法,展轉周詳開演,在在顯此平等之體。自此之後,再三咐囑叮嚀,無非顯「平等」之義。直到須菩提涕淚悲泣,乃信解此平等之理。今尊者又再說道:「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正是因為悟入此平等之理體。

所以「是法平等」這句經文,乃如來畫龍點睛,要吾人不再困於淺灘,凌霄直上,如飛龍在天,騰運自如。吾人解般若之法義,即能住心無住,彰顯般若之功用,深信般若平等之理體,於諸相諸法,心無高下尊卑,一念證入諸佛無上菩提。

《金剛經》就在打破吾人狹小下劣、妄想執著的心牆,彰顯自性的三身四智,原是遍滿恆沙數世界的。蕅益智旭大師法語道:

「般若非他,現前一念心性而已。心性本自豎窮橫遍,故廣大;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則狹小矣。本自微妙寂絕,故第一;妄貪三界有漏因果,二乘偏真因果,則下劣矣。本自生佛體同,故常,亦名愛攝;妄計內外彼此不同,則厭怠矣。本離我法二執,故不顛倒,亦名正智;妄計我人眾生壽者諸相,則顛倒矣。然雖迷此心性為狹小下劣厭怠顛倒,如水成冰,實廣大第一愛攝正智之體,依然如故,毫無缺減。如冰之溼性,仍即水之溼性,苟遇煖緣,未有不應念成水者也。」

冰、水之性,無二無別,就像凡夫心狹小,妄認四大六塵為自心相;二乘賢聖心下劣,偏空寂滅,未發無上菩提之心;菩薩行者住著法愛,不識正等之實諦。眾生執於妄相,二乘未證法空,菩薩未臻圓滿,有纖毫執著,就如水遇寒成冰,不能如諸佛法水,柔軟自如,平等無有高下。

在生活中,我們如何學習有個平等的心胸,從虛幻不實的樊籠中解脫,找回我們的真心?我以平等四心,提供給各位參考。

(一)濃淡不拘的中道。

(二)順逆不憂的雅量。

(三)哀樂不入的心胸。

(四)有無不計的精神。

註釋

①本分說明一切法性本來平等,無有高下,故一一法皆不可分別執著。以此平等清淨心,不著我、人、眾生、壽者四相,而修一切善法,便契真如法性,照見本來面目,而得無上正等正覺。

②善法:指合乎於「善」的一切道理,指五戒、十善、三學、六度等等。五戒、十善為世間的善法,三學、六度為出世間的善法,二者雖有深淺之差異,但皆為順理益世之法,故稱為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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