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全集38】人間佛教當代問題座談會 112

星雲大師 |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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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一吟繪《護生畫集》。 圖/佛光緣美術館總部提供
豐一吟繪《護生畫集》。 圖/佛光緣美術館總部提供

文/星雲大師

佛教對「殺生問題」的看法 7

佛教如何看待放生問題

【問】常見一些佛教徒喜歡在法會中「放生」,藉此功德祈福消災,但往往因為「放生」不當反而造成「殺生」。請問大師,佛教對「放生」的看法如何?

【答】佛教徒的慈悲,充分表現在對生命的尊重上,而且不僅尊重人權,同時尊重生權,所以主張不殺生,進而倡導放生。
放生的立意很好,本來應該值得嘉許,但是常見許多不當的放生最後反成「放死」,所以值得商榷。例如,有人為了慶生、祝壽,讓人抓鳥、捕魚再來放生;飛鳥、魚蝦禁不起折騰,「生」未放得,早已「死」去許多,有些豢養的鳥類則因沒有野外求生的能力,放出去沒多久就餓死了。
甚至還有一些不當的放生,如:買毒蛇放生,危害到人的安全;把烏龜放到放生池吃魚;把食人魚放生到鯉魚潭、日月潭吃人;把淡水魚放到海裡,把海水魚放到淡水中等等,凡此刻意的放生、不當的放生,雖美其名曰放生,實際上是不如法、不道德的,所以佛教提倡隨緣放生,不要刻意放生,進而要護生。
佛教的護生思想,如《梵網經》菩薩戒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應作是念:『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若見世人殺畜牲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施教化 ,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
佛教提倡不殺生而積極護生,是對一切有情生命的尊重,從一些偈語可以得到印證。諸如:「我肉眾生肉,名殊體不殊,原同一種性,只為別形軀。苦痛由他受,甘肥任我需。莫叫閻王斷,自揣應如何。」
「誰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勸君莫打枝頭鳥,子在巢中望母歸。」所以佛教戒律對於動物的保護,有著積極的慈悲思想。根據《六度集經》記載,佛陀在過去世為鹿王時曾代替母鹿捨身,感動國王制定動物保護區,禁止獵殺。佛世時阿育王廣植樹林,庇蔭眾生,設立動物醫院,規定御廚不得殺生等,凡此都是佛教對於護生的最好示範。
到了中國,常以佛教徒自居的梁武帝,著有〈斷酒肉文〉,並曾頒行禁屠詔令;以佛教精神統治天下的隋文帝,在開皇三年詔示天下:「正、五、九三月為長齋月,以及每月六齋日禁殺一切生命。」唐高祖在武德二年也曾詔示:「庶民須習佛制,今後每年之正、五、九月及月十齋日,一切人等不許執行刑戮,殺害動物,捕殺魚貝,此禁令即為國制。」由於帝王崇佛,使體現慈悲精神的戒殺運動能普及於全國。
此外,天台四祖智者大師,曾居住在南方沿海一帶,每日見漁民們羅網相連,橫截數百餘里,濫捕無數的魚蝦生靈,心中不忍,於是經常購買海曲之地,闢為放生池,共遍及全國八十一個地方。
開皇十四年,他應請開講《金光明經》,闡揚物我一體的慈悲精神,感化以漁、獵為業者,共有一郡五縣一千多處,全部止殺而轉業。
宋初天台的義寂法師,常應村人邀請,浮舟江上,一面放生,一面講《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品》;唐代譯經僧法成法師,曾在長安城西市疏鑿一大坑,號曰「海池」,引永安渠的水注入池中,作為放生之處。唐初杭州天竺寺的玄鑑法師,常以愛物為己任,將寺前通往平水湖的河流作為放生池,並得到太守的批准,禁止人們在六里內捕魚。
明朝蓮池大師撰《戒殺放生文》以誡害物,並在雲棲寺設置放生場,寺裡的僧眾則自減口糧節約兩百石,用來贖換鳥類,將其放入放生場中。唐末五代永明延壽禪師,未出家前,曾任華亭鎮將,督納軍需。因私用官錢買魚蝦等生禽放生,事後被判處死刑,在押赴市曹行刑時,面無戚容,典刑者追問其詳,他坦然地回答:「動用庫錢是為了護生,自己並沒有私用一文。」後來,被無罪釋放。

廣義的放生

由於佛教僧侶們「以愛物為己任」,廣行放生,不但拯救無數生靈,且蔚成社會善良的風氣。甚至過去祖師大德因慈及六道眾生,尤其是畜生道,感得與虎豹共處而無阻擾的事例很多。例如隋代慧日道場的慧越法師,於群獸前來時,為其說法,老虎的兇性不但不發,更以法師的雙膝為枕,時人傳為美談。
新羅慈藏法師,日常以慈救為先,隱居山林,絕糧數日,感得異鳥銜果供養。《雜寶藏經》載,一位即將命終的沙彌因為搶救落水的螞蟻而得延長壽命。這種種的例證無非啟示後人,「護生」是做人的基本道德,也是化暴戾為祥和的利器。
然而現代的人,不論是天上的飛禽、地上的走獸或海裡的生物,無一不食,恣逞口腹之欲,任意殺生,不但增加內在心靈的汙染,也影響到外在自然界的生態平衡,增加暴戾之氣。
有一次我到佛光山北海道場上課,車行經過淡金公路,看到沿路都是露天的海鮮餐館、釣蝦場,內心忍不住湧起「為什麼要用殺生來娛樂」的感嘆。
豢養寵物是現代人的時尚,然而所謂:「人在牢獄,終日愁欷;鳥在樊籠,終日悲啼。聆此哀音,沁入心脾;何如放捨,任彼高飛。」把鳥雀關在籠裡形同囚犯;如此虐待動物,亦不合護生之道。
因此不虐待動物也是護生,例如:不倒提雞鴨、不鞭笞牛馬、不彈射鳥雀、不垂釣魚蝦等。只是現代社會,釣魚、釣蝦場到處林立,有的人雖然醉翁之意不在酒,純粹以垂釣為樂,儘管釣上來之後又再放生,但當下已對魚蝦造成傷害;如此欺負弱小,何樂之有?
佛教的慈悲心是普及一切眾生的,所以殺生被列為佛教的根本大戒;放生更是佛教「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慈悲心體現。不殺生而護生進而倡導生權平等,最合乎現代舉世關心的生態保育,所以護生就是保護自然生態。
所謂「情與無情,同圓種智」,對無情而言,哪怕是一花一木、一沙一石,乃至一枝筆、一張紙、一條毛巾、一塊地毯,任何物品都有生命,都應好好維護它的功能,延長它的使用年限,創造它的效用價值,這是佛教對放生的廣義詮釋。
總之,放生要隨緣行之,更重要的是能護生,護生最大的意義,是放人一條生路;給人方便、給人救濟、給人善因好緣、助成別人的好事等,這才是最好的放生之道。(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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