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Anup Panthi
文/林念慈
出門在外,我從不吃玉米,只因整排黃色的穎果如金牙,以牙啃牙,向來不是淑女作風;再者,為了別人的牙,塞住自己的牙,更是不划算。
我喜歡的是玉米濃湯,在我童年時,大多孩子首次「吃西餐」的經驗通常不在飯店,而是平價牛排館或速食店;那奶油般的色澤與濃郁口感,是對「洋派生活」的最初想像,也象徵「童話般的幸福」,小小的玉米粒,對兒童來說,根本是一把閃閃發亮的小金豆。而便利包的普及,讓忙碌的媽媽也能擁有魔法般的手藝,只要打個蛋花,便能在極短時間內變出好湯。
然而,玉米的滋味不僅是濃湯裡的甜蜜,它骨子裡其實流著番麥的剽悍,原是印地安人的主要糧食,後來隨著哥倫布遠渡重洋而來,自帶硬氣,在新的土地上殺出重圍;台灣經品種改良和產業轉型後,如今種類多元,包括飼料用、鮮食甜玉米、糯玉米(如黑糯玉米)等。其絲滑玉米鬚如金髮飄逸,確實帶有幾分異國風情,但它可不是嬌滴滴的金髮美女,而是抗倒伏性強的禾本科作物,根系裡的氣生根又叫「霸王根」,抓住更多泥土,故能挺立於風雨之中。
或許是太過平實,在我們喜歡的那些唐詩宋詞裡,玉米這種「粗糧」幾無安身之地,直到現代文學裡,才有了豐收、飽滿的寓意,也代表了堅韌的鄉土生命力。有時更是一股鄉愁,如詩人瘂弦隨軍隊來到台灣,曾以為日常的玉米田成了天涯,只能反覆詠嘆「你們永不懂得/那樣的紅玉米」,人還好好地站著,只是心境已襤褸,只剩下一粒粒的記憶,在胸口滾動。
至於都市裡的玉米都帶著奶油香,在各大影城開出一盒盒的花,花期短暫,短到只有一部片的時間,隨觀者的情感炸裂,也在燈光亮起時凋零;我們總是看電影配爆米花,殊不知它也曾是自己生命的主角,姿態挺拔、外型亮眼,並遙想著碩果纍纍的那天。影片結尾感謝了全世界,但沒有一個位置留給爆米花。
作為一株玉米,想來它不會為此在人前哭泣,因為不管是何種心事,對別人來說都是老掉牙的情節,只有自己想反覆咀嚼;其實作為一個人也相距不遠,在天氣轉涼或心裡有風的時候,好像特別適合啃一支「烘番麥」,看它在炭火上苦苦煎熬,也等著撲鼻而來的焦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