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公布「一○五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家庭收支調查又稱為「家計調查」,按年蒐集家庭之收入、支出、戶口組成、各項設備住宅等資料,可用於觀察家庭所得、消費之變化,及不同所得家庭間之分配狀況。常被用為計算家戶平均所得、所得分配、貧富差距、所得結構、支出結構,家庭儲蓄及投資、負債,主要設備普及情況,住宅使用狀況,及所有權歸屬等之依據。
我國家庭收支調查方式係由抽樣取得之樣本戶,以記帳方式所得資料彙集而來。依各主要國家長期使用此種方式實行之經驗,常隱含有各項問題,但正如稅捐之申報,不易獲取確實之資料。負責從事此項調查之設計者,雖不斷改進其缺點,俾能獲致可靠之資料;但以此項調查樣本數有限,且缺乏強制力與處罰規定;在平均、差距等項上之資料多被質疑;但在了解不含極端值(即最高所得者,在稅法隱藏所得及不願公開之支出項目,最低所得者,無紀錄者、不固定住所者等)的情況下,用以了解一般中產階級的合法、合情理收支分配仍有其意義。
一○五年,每戶收支所得平均為九十九萬三千元,每人平均三十二萬三千元,中位數平均每戶八十五萬八千元,每人二十七萬七千元,在所得分配上,無論按五等分、十等分層級法,或按吉尼係數表示,所得分配皆較以往年度惡化,表示貧富差距較往年懸殊。
雖此項資料在所得等項目之數字未必真實,但在了解中產階級家庭消費支出形態方面,卻可了解近年來之變化情況。公布資料以民國八○年為比較之基礎。分為食品飲料菸草、衣著鞋襪、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燃料家具設備、家務服務、醫療保健、運輸及通信、休閒文化及教育、餐廳及旅遊、雜項清潔消費等九類。
食品飲料及菸草,在八○年時占百分之二十五點四逐年下降。至一○五年,只占百分之十五點八。衣著鞋襪,由百分之六降至百分之二點九,變動比例最小的是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燃料油百分之二十五點八,稍降至百分之二十四點二,家具設備及家庭服務由百分之三點二降至百分之二點四。支出增加最大的是醫療保健,由百分之五點四急增至百分之十五點三。運輸及通訊由百分之九點四,增至百分之十二點七,休閒文化及教育由百分之十一點三,減小至百分之九點四,餐廳旅館百分之七點五提高至百分之十一點六。雜項消費由百分之五點九,稍減至百分之五點五。
展望未來,在支出方面,雖住宅價格可能稍降,而水電瓦斯燃料,價格可能高漲,醫療保健由於新技術,新藥物價格提高且自付比例上升,此類支出,可能上漲至百分之二十左右;但可減少支出的項目很少,家庭經濟情況短期內難以好轉,生活必更有緊縮的感受。
在住宅狀況及家庭設備普及率上,平均每戶由三十四點四坪增加至四十四點三坪;未來由於人口總數難再增加,戶量縮小,平均每人可享用空間及坪數仍將上升。彩色電視機、電話,冷氣機、有線電視頻道、行動電話、電腦,聯網等,幾乎需要的都有,家庭汽車的普及率為百分之五十九點七,宜稍加限制。
長遠來看,要維持目前水準的消費生活,應屬不易,若提高水準,則有賴於更努力促進經濟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