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公超畫蘭
圖/黃議震
葉公超畫竹
圖/黃議震
文與圖/黃議震
二○一一年二月的《文訊》月刊,登載黃天才先生的大文〈政壇裡的狷介書生──從葉公超的一首中文古體詩談起〉。文中提及民國四十一年(一九五二)春,時任外交部長的葉公超,奉命為中華民國外交全權代表,與「二戰」戰敗國日本議訂《中日和約》後,曾是日據時期擔任中華民國駐台灣總領事的老外交官郭彝民先生寄了一首自作步李鴻章「馬關條約」詩予葉公超先生,以抒己懷。
九年後,民國五十年十月十三日,時任駐美大使的葉公超從華府被星夜召回,「他以為回國述職,時間很短便可完事,故僅帶幾件襯衫、睡衣回國,不料要留在台北」(注❶)。
自此,葉公超開始了在台灣近二十年的幽禁歲月。召回、被黜,起於「外蒙古入聯合國案」,關於這件大案,超公的舊屬曹志源曾在超公辭世後,為文悼念,談及「實在是一件可以避免的個人悲劇」。
曹先生是民國四十七年超公持節出使美國時,外交部從內部選拔的兩位青年隨員之一。超公在八月二十三日金門砲戰開打前兩日被任命為駐美「特命全權大使」(注❷),在砲戰中銜命赴美就任。
對於「外蒙案」,曹文記述中有:「有關該案的全部機密文電都是由我負責保管,而且若干電文報告,也是經他(超公)口授或指示由筆者草擬的」(注❸)。因此,曹志源先生的論點是很值得重視的。
蔣介石對於「外蒙案」堅持「漢賊不兩立」,超公的外交主張,換來的是蔣在日記上,從民國五十年五月一日始,至十月二十七日,痛斥葉是「葉奸」、「葉逆」,把葉比做秦檜。
一九六一年五月一日蔣日記中有:「如政府勢力強固,彼當不敢叛變。」懷疑起葉的外交人格,更稱「此奸不除,必為國患。」
被召回的葉公超繼吳國楨、孫立人之後,盛年遭貶,報國無門,出入皆受監視。
投閒置散的超公在梁實秋的安排下到師大兼課,「可惜由於他的課太過轟動,教室往往擠得水洩不通,窗外還有人站著聽,引起當局的不滿,後來竟奉命停課」(注❹)。
在梁實秋的〈悼葉公超先生〉一文中有超公返台後「他開始認真寫字繪畫,嘗謂余曰:『怒寫竹,喜寫蘭』,其寫竹蓋多於寫蘭。」怒多樂少的葉公超,在無可奈何之下,寄情於書畫。
超公少時嘗從湯滌、余樾園習畫,民國五十年被黜後又從陳方學竹,此時的陳方因中風後行動艱難,口齒模糊,兩人對於彼此的宦海浮沉,落荒孤島,應是一切盡在不言中。
葉公超先生曾在國家極度危難之時,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與美國簽署《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在外交上立下奇功。
二十年的「端居淹歲月」,只能在宣紙上的竹、蘭之間折衝樽俎,終在民國七十年十一月二十日,以世壽七十七抑鬱而逝。
十二月一日大喪開弔,驚動朝野,老友張大千有親書輓聯,最能道盡超公一生的大才含憾:
入主大政出使大邦絕代奇才歸冥漠,
喜則畫蘭怒氣畫竹長留健筆見縱橫。
注釋:
❶出自李樸生〈關於葉公超被免駐美大使職事〉,《傳記文學》第四十一卷第三期。
❷出自《中國駐外各公、大使館歷任館長銜名年表》,台灣商務印書館印行,民國七十八年六月增訂一版。
❸出自曹志源〈萬里雲天憶超公〉,《葉公超其人其文其事》秦賢次編,傳記文學出版社出版。
❹出自傅建中〈憶葉公超二三事〉,發表於《中國時報》,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