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少雯
《弟子規‧入則孝篇》中的「物雖小,勿私藏」,意思是:在家庭中,就算只是小小的公物,也不要私自占為己有。在現代社會則可推及至任何公物,都不應私藏。
古時候家族聚居,一個家庭裡小則數十口人、大則數百口人。家大業繁,管事的人自然責任重大,凡事須秉公處理,公私分明,家族才能相安無事。自古以來有句名言「家和萬事興」,可普遍適用於大、小家庭。
大家族因為沒分家,數代聚居,家中又分為好幾個小家庭。雖是同族聚居,但人性總是自私自利,不只沒人願意吃虧,並且還要擁有更多才心滿意足。在這種心理狀態下,家要「和」,除了親情之外,還得依靠道德約束。「物雖小,勿私藏」,即是誠實、不貪婪的品格顯現,也是一個人的道德修養。
大家庭中的眾多小物,品類繁多,一些家庭及個人的日常用品,大至桌椅、小至柴米油鹽醬醋茶等不勝枚舉;而在公司的辦公室或學校教室裡,公用物品也很多,小至圖釘、迴紋針、原子筆、橡皮擦等等,都是公物。一個品行良好的人,必然自小就養成不貪及不藏私的習性,絕不會將這些隨手可得的公物納為己用。
做人就是這樣,由小見大,在家不私藏小物,在外自然也不會貪汙收賄;從小養成不貪不求的良好品格,孩子才能成為一個行事光明磊落的正人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