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少雯
〈入則孝篇〉中的「父母責,須順承」,是家庭和諧與否的重要指標。
責,是責備;順,是遵循,在此可解釋為子女承應父母的意思;承,則是奉和受,有接受、承受、承繼等意思。
兩人組成的家庭,不出幾年,孩子陸續出生,家中孩童頑皮,遊戲打鬧、推擠爭吵是常有的事。若是古代的大家庭,加上堂兄弟姐妹等一堆孩子,那就更熱鬧了,常讓大人在辛勞工作之餘,為管教孩子傷透腦筋。
孩子年紀小,常會不服管教,覺得自己有理要爭到底,或是覺得自己受到委屈,要討回公道,為此吵吵嚷嚷、哭哭啼啼,鬧得家中雞犬不寧。
古時候,管教孩子的態度是「不打不成器」。當孩子不乖、違逆常理,就必須及時糾正,不能因疼愛孩子而心軟輕責,那是放縱,習以為常後,孩子更是不服管教了。然而現在講的是「愛的教育」,握有權力的大人不能破口大罵或出手打人,再生氣也要心平氣和,用不怒而威的態度管教孩子。
一個有教養的孩子,不必等到父母生氣,只要看大人臉色即會知道自己錯了。這時,父母難免出言責備,講些道理予孩子聽;此時孩子應當虛心接受,不可頂撞,更不可強詞奪理。如此,家庭中的各種紛爭,就在「父母責,須順承」中風平浪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