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法裡面,我們相信因緣果報是環環相銜的,是相生相成的,一切事情都是「有因有緣」。圖/123RF
文/星雲大師
時間: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地點:高雄中正文化中心
二千五百餘年前,釋迦牟尼佛「為一大事因緣而降誕於世」,這個大事、這個因緣,就是我們現在通稱的「佛法」,也就是佛陀所覺悟的真理。
佛法,和一般的知識學問不同。一般的知識學問,大多注重表面的詮釋,是名相表解;佛法則注重內涵的透視,是終極、究竟。以我們的手掌為例,從醫學上看,它是許多骨骼、肌肉、神經及細胞所組成;從文學上看,它表現許多風度、姿勢及語意;從哲學上看,它蘊含某些命相、情誼;從物理學上看,它的伸縮綣曲代表許多運動引力……總之,它是個實體,是一種真實存在的東西。而佛法則像X光一樣把它透視成一個空虛的影像,是一種必然腐爛灰滅的空假之相。
再舉例說明:我伸手向空中一抓,從一般的知識學問來分析,我抓到了空氣、微塵,有動作與表相;從佛法來看,卻是「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的因緣和合現象。
所以,人的觀念狹窄而有限,往往阻礙了對事理最終極的大慧光明,世上的一切苦樂都沒有絕對的存在,只是我們的觀念與想法有分別而已。我們在接受佛法時,要把一般的觀念改一改,由表面的名相,推極究竟到真如實相,開般若光,播菩提種,三昧法水才會流入我們的心田。
當下轉念 破愚為明
佛經裡有一則譬喻故事:有位老太太經常哭泣,因為他有兩個女兒,大女兒嫁給賣雨傘的,小女兒嫁給賣麵條的做媳婦。這位老太太一看到陽光普照,就憂慮得流下眼淚,擔心大女兒的雨傘沒人買;如果天氣不好,下雨了,他還是哭,因為他小女兒店裡的麵條沒有太陽曝晒,麵條賣不出去,怎麼辦呢?如此每天憂心忡忡,無論晴天雨天,他都在哭,左鄰右舍勸不過來,乾脆稱這位老太太為「哭婆」。
有一天,他遇到一位出家人,問他為什麼天天哭?他原原本本地說出了原委,這位師父聽了藹然一笑說:「老太太,你不要難過,我告訴你一個解脫法門,你就不會天天哭了。」
「哭婆」一聽,立刻請問是什麼方法,師父說:
「你只要把想法改一改:太陽高掛的好天氣,不要想大女兒的雨傘賣不出去,而想到小女兒的麵條店可以晒很多麵條,生意一定興旺。遇到下雨天的時候,你就改想大女兒的雨傘店可以多賣幾把雨傘,生意一定好。」
這位老太太聽了之後,恍然大悟,不但不再哭泣,反而天天高興得笑逐顏開,從「哭婆」一變而為「笑婆」。
我們人人心裡有煩惱的事,有困苦的事,然而只要像哭婆一樣稍微改變一下,就可以將種種煩惱、困苦一變而為幸福、快樂。這並不需要什麼神通,只要稍微了悟一些佛陀微妙的佛法,當下體悟通達,在機鋒處一轉一破,自然而然能夠破愚為明,轉痴為悟了。
了悟緣起 洞然人生
釋迦牟尼佛當初在菩提樹下金剛座上,夜睹明星而成正等正覺。當流星燦然劃空而過的時候,佛陀到底覺悟了什麼?
他覺悟了宇宙人生的真理。
佛陀覺悟的真理又是什麼?
是因緣,是緣起。
如果我們能懂得因緣緣起的真理而受用,必定也能像佛陀一般,捨棄這個有漏世間的一切煩惱困苦。
經上說:「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因緣,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係,人與人之間相敬相愛、相爭相逐、相善相惡……的種種關係,就是「因緣」。懂得因緣,可以了悟世間眾生的運命浮沉,懂得世間生命的緣起緣滅,對於宇宙人生的真理就會洞然明白了。
世上生滅不已的因緣有四種:
1.無因無緣:很多人認為世間的一切都是冥冥中完全註定,是偶然的、神意的、宿命的,不是因緣的關係。好像石頭本來榨不出油,如果石頭竟然能榨出油來,他們不去探索石油層的結構與形成原因,只會認為是偶然如此;小孩子吃得太多太飽而噎死脹死了,他們不去追究飽食的禍因,只會一味的哭喊:「命呀!命呀!」強盜因搶奪不遂而起意殺人,被害人家屬也只會歸之於宿命如此;可憐的是那種把一切歸之於上帝旨意的人,認為一切都是神吩咐的,否定了現世人生的自主價值,也否定了一切努力的自我意義,如此徹底抹煞了人生的努力而專講命運的,是邪命外道,不是正確的因緣論。
2.無因有緣:這種人認為世界上沒有什麼過去的因緣果報,都是現實上的機緣湊合而成,是一種「萬事具備,只欠東風」的論調。
例如同一父母所生的子女,有的肯爭氣而成功,有的不爭氣沒出息,就怪罪運氣不好,機會太少,而忽略了他們教育過程和心理境界的歧異;同一個老師教導出來的學生,成績好壞不同,則歸咎於他們的努力和程度不夠,而忽略了先天聰明才智的不同,這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偏見。
3.有因無緣:有些人認為因和緣是兩回事,認為事出或者有因,卻不見得有緣,忽略了因緣生滅的奧義。許多懷才不遇的例子就是這樣──年輕時去求職,公司要老成的,好不容易老成了,他們卻又要年輕的;到一家公司求職,他們要結過婚的,趕快訂婚結婚再去求職,他們卻要不結婚的。類似的情形常常發生,有些人會以為因和緣是兩回事,有因未必有緣,有緣未必有因,而忽略了因緣並非一成不變的東西,它隨時在時間和空間中生生滅滅,是不會停下來等你的。俗話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就是這個意思。
上面所說的三種因緣都是一偏之見,不是佛教正確的因緣論。在佛法裡面,我們相信因緣果報是環環相銜的,是相生相成的,一切事情都是「有因有緣」。
4.有因有緣:佛教認為一切法都由因緣貫穿連結,無論大小乘、性理事相、世出世間,一切有為法必依因緣和合而生,《楞嚴經疏》云:「聖教自淺至深,說一切法,不出因緣二字。」譬如建造一棟房子,一定要磚瓦、木料、水泥等很多條件結合起來,才能建築完成;又如同我們請客,也必須具備一些基本條件:彼此的交情夠不夠?對方有沒有困難?此時此地是否適合……必須各種因緣具足了,這場宴會才能圓滿舉行,因緣不具備,事情就無法成就。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