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彥佑
我們常常說「人是群居的動物」,所以很難離群索居,獨自過活。而從教育的角度來看,這正是十二年國教新課綱核心素養中所提及的「社會參與」。
「社會參與」,看似很社會化、成人化的名詞,其實縮小範圍來看,它可以在家庭中奠基,在校園裡深化,在社會上實踐。社會參與的精神,來自於人與人、人與土地的連結,是一個由己身擴展至他者的人際關係延伸,能在社會參與的環節中表現自我,也才有可能成就功業,它恰恰呼應了古時聖賢所倡導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我是一個喜歡參與社會活動的人,舉凡社區活動、社團課程、議題宣導、陳情抗議、街頭遊行,簡單來說,我喜歡從社會層面來關心台灣此時此刻的脈動。也因著這樣的熱衷,我在擔任教職時,便積極帶領班上的孩子參與各式各樣的校外活動,例如,社區淨灘、公家機關參訪、資源回收環保體驗、老人關懷行動、藝文展演欣賞等。這些都是課本學不到的東西,卻是孩子求學時,最無法抹滅的記憶與學習。
常有人覺得,孩子還小,怎麼可能對社會做出具體貢獻?其實,就算孩子還沒有參與社會活動的某些權利,但從他們幼小的眼光看出去,卻可以更全面地檢視社會目前所欠缺的。例如,孩子會說,為什麼社區沒有遊樂設施?為什麼表演活動都是大人致詞?為什麼社區公告的文宣我們都看不懂?……這些覺知,都是參與社會的種子,因為他們意識到,自己的言行能讓社會進步,而這就是社會參與的重要內涵。
而當孩子漸漸長大,他的行為舉止也將因此更加成熟,能夠去包容、接納、尊重、同理社會的種種面向。比方說,他知道每個人說話的方式都不一樣,所以要適時去包容;他知道我們有多元族群、多元性別、多元宗教,大家都是平等的;他知道每個人的際遇處境都不同,所以我們要學習去同理、關懷。
社會參與,其實就是培養一個更成熟的人,不抱怨,而是選擇自省;不批評,而是選擇寬容共處。
我曾帶過一位國中寫作營的孩子,從寫作內容來判斷,應是一個極為悲觀的人,因為不少寫作題材都和哭泣、悲傷、埋怨有關,後來,家人帶他做了一年的圖書義工,性格竟完全改變了。他在整理圖書、協助借還書、指引讀者、幫忙開設講座等過程中變得更加成熟,整個人脫胎換骨,寫作內容也變得愈來愈正向,這就是社會參與帶來的正面影響。
不僅如此,我也發現,喜歡從事社會參與的人,往往是開朗且樂於分享,並具備「斜槓」能力。我做過一份非正式的研究,觀察到樂於參與社會的人,幾乎都是自發性的,性格也比較樂觀開朗、善於人際溝通,而且很多人雖然從事甲工作,但參與的社會事務卻是乙,且依舊能做到盡善盡美,個個都是「跨域」人才。
我常將這樣的理念和家長分享,我說,孩子們需要的就是這樣的經驗。參加園藝相關的社團活動,便能獲得園藝方面的知識;從事訪談耆老的相關記錄,就會了解社區、關懷長輩、熟悉文史,乃至學習到口語表達與文字撰述的方式,而這些,都是在課本中學不到的寶貴經驗。更可貴的是,當孩子們參與這些活動時,勢必要和人群接觸,不但可以結交更多朋友、獲得更廣泛的人脈,也是應對進退、待人接物上的學習。
簡而言之,社會參與絕不只是單純地參與社區活動、投票或是街頭陳抗,更多的是自我價值的提升,而這些價值,含括了思想、人際、心理,乃至大腦的活化、文化的傳承、社會的進步與國家的發展。每一次的社會參與,都是孩子跨出自我、走進人群的開始;而一旦獲得啟蒙,他們便會愛上這樣的互動,而這也就是社會向上、向善的動能。
人人都是小我,但眾人之力便是大我;社會參與,就是由小我走向大我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