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 社團許可制改採登記制

陳忠賢 |2017.05.26
1315觀看次
字級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社會團體法》修正草案,未來將鬆綁社團的相關管制,成立社會團體由「許可制」改採「登記制」,實行低度管理,尊重團體自治,但財務資訊公開,強化公共監督;另發起人數由三十人放寬為二十人;並可採網路登記。

草案也明訂,社會團體除經費來源單純或資產總額較少者外,其財務資訊須主動對外公開,接受社會大眾的監督;對於連續四年未運作、違反法規或妨害公益且情節重大的社會團體,將廢止其登記。

對於修法,內政部說明,目前職業團體、社會團體跟政黨等三個不同屬性的團體,都放在「人民團體法」中規範,但大法官解釋認為這會限制集會結社的自由,因此內政部推動修法,不同的團體用不同的法來規範。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