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司法及法制委員聯席會昨初審通過《空中大學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已取得在台居留許可的香港、澳門及中國大陸學生可申請就讀空大。
空中大學採遠距教學,與一般大學教學方式不同;為便於投入職場的高中職畢業生繼續進修,教育部提出修法,放寬入學年齡,此舉有助增加空大生源,更能提供已就業的高中職畢業生進修管道,提升勞動力素質。
在現行的條文規定下,空大全修生要有學籍,須年滿二十歲,曾就讀高中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並經公開招生錄取者可以入學。而初審刪除了「年滿二十歲」的規定,只要從公立或已立案的私立高中或同等學系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者,得入學修讀副學士、學士學位;選修生不限學歷、年滿十八歲得登記選修副學士、學士課程。
初審條文還增訂,空大得招收已取得在台居留許可的無戶籍國民、外國人、香港、澳門居民及大陸地區人民為全修生及選修生;但無戶籍國民、外國人、香港、澳門居民及大陸地區人民不得以就讀空大為由,申請變更居留或延期居留。
此外,初審條文也明定,空大分設學系,得視需要於學系上設立研究所碩士班,並得附設專科部,系、所、專科部設立、變更或停辦,須報請相關主管機關核定。
對此,提案修法的立委蔣乃辛表示,原希望空大增設碩士和博士班,不過教育部在修法建議時表示,大多數先進國家的空中大學研究所僅設有碩士班,沒設博士班,國內空大如果要開設博士班應再審慎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