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私立大學若辦學不彰,列入輔導的認定標準將變嚴。教育部最近公告修正,原本規定積欠人事費用五成以上、累計六個月以上,才專案列輔,現在只要積欠三個月以上薪資,或未經協議任意減薪,就列入輔導;限期不改善,最嚴重可扣減所有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
根據教育部最新資料,共七所私立大專院校被列入專案輔導名單,包括兩所一般大學,及永達技術學院等五所技職校院,但教育部仍堅持不公布所有名單。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李彥儀指出,被列輔的屏東永達技術學院,原本積欠教職員半年薪水,但已陸續清償,只剩十、十一月的薪水還沒還。該校日前已改選董事長,教育部將督促董事會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償還其他欠薪。
今年九月,永達技術學院爆發長期欠薪,教職員舉白布條抗議,教育部隨後訂出《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訂出學生數未達三千人、評鑑太差、違法,及欠薪六個月以上等四大列輔指標。
但辦法訂出來後,又陸續傳出其他技職校院惡意欠薪、減薪,教育部因此發布解釋令,規定私校教師本薪應比照公立學校,年終獎金、研究費、導師費等「其他給予」,也要明訂在聘約中;未與教師協議前,不能任意扣減。
李彥儀說,教育部接著修改私立大專輔導原則,只要欠薪三個月以上,或未經協議任意減薪就列輔;且停辦學校應依《教師法》,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原有教師。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指出,許多私校老師除了養家活口,還要付房貸,存款不多,欠薪兩、三個月,就快活不下去了,原本規定私校欠薪半年才要專案輔導,緩不濟急;如今縮短為三個月或任意減薪就列輔,很值得肯定。
不過,吳忠泰也說,不能光把法規訂得嚴,盼教育部能確實執行,最好能建立檢舉專線,即時掌握私校弊端、快速介入,不要每次都等到老師舉白布條或開記者會了,才亡羊補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