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書字型端正、嚴謹,且易於辨識,因此至今仍是中文書寫的主要參考字體。
然而,書法之作為一種藝術創作,除了文字的功能之外,美感的表現,必然是書法家優先考慮的重點。
因此,歷代幾位書法大家,在書寫楷書時,會有增筆與減筆的字形出現。書法家通過增筆與減筆的手段,使得布白得宜、結構勻稱、疏密得當。
書法的增筆與減筆必須依循以下的原則(以歐陽詢九成宮為例):
一、減筆法:對一個字複雜的部分,省略一些筆畫,以求得與此字的其他部分勻稱。如:「勤」因為右邊筆畫太少,因此左邊減省了一橫,以取得與右邊的協調,布置疏密差距太大;「德」字則減省右邊一橫,以縮短高度,避免左邊因配合右邊而顯得太瘦長;「師」左邊減省一撇,以取得與右邊的協調;「流」字,右上,省一點,避免右方太重;「身」字少最上一橫,則減輕上方的重量,以免太過頭重腳輕。

二、增筆法:對一個字太簡單稀疏的地方,則用增筆法,以取得平衡或與此字的其他部分的協調。如:「導」字則下部右方多一點,以取得字形的平衡;「璧」右邊下面多一橫,以取得與中間字形的協調;「土」字右邊多一點,以免土字太過單調;「景」字口內多一橫,使得上下稍微平衡,以免頭重腳輕,且使橫線等距;「涼」字口多一橫則使所有橫線等距。

重點是:不論增筆法或減筆法,增減之後,不能變成另外的一個字。比如「日」不能因任何理由多加一橫,因為這樣一來就會變成「目」了!當然也不能少一橫,否則就變成「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