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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燕卿
有一對夫妻結婚二十年,先生對家庭做到了提供物質的支援,但對家裡的事務甚少關切。妻子結婚初期仍在就業,後來為了盡心盡力照顧孩子,辭去工作。然而,夫妻兩人的個性迥然不同,妻子是個有話直說的人,說話並不委婉,常常觸犯先生的敏感神經,先生多數時間沉默以對,妻子對此會勃然大怒,認為先生沒有想要回應,是冷漠的表現。她對如此的關係產生不滿,埋怨及嘮叨的頻率日益增高。同時,她覺得孩子不能體會她的心情,認為爸爸賺錢養家很辛苦,媽媽幹嘛動不動就和爸爸吵架,弄得家裡不安寧。這樣的想法讓這位妻子難過極了。
她舉了一些甚覺委屈的例子,她說,從孩子唸幼稚園開始,到現在已讀高中,因體諒孩子通勤辛苦,她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學,然而孩子常賴床,她為了孩子上課不遲到,會在床邊催促孩子動作快,在車上又會叨念孩子動作慢,孩子竟回她:「開車只不過踩油門,抓好方向盤而已,很簡單呀!幹嘛說得自己好偉大。」
聽到這話的她,頓時火冒三丈,便訓斥孩子:「我開車簡單嗎?你以為只踩油門和抓方向盤嗎?一路上須全神貫注可能產生的狀況,確保你們和我的安全,這是很耗神的事,你們一點感恩的心都沒有,這麼冷血嗎?」即使如此,但孩子的賴床習慣依然沒改,她依然每天開著車載孩子上學,並嘮叨著。
另外,這名妻子最不滿先生在孩子面前貶低她,如:「你媽不用工作,就能爽爽的花錢,她最好命了。」「她學歷太低,所以你們不會的功課,她是不會教的。」這些話語,讓她感覺先生並沒有教導孩子尊重她,感謝她這個母親。
從上述的例子,可以看到父母經常吵架,導致家庭總是處於不愉快的情境中,孩子也會感染到不快樂。再來則是孩子將媽媽的付出認為是理所當然,因為媽媽沒上班,做這些事是應該的,而媽媽的常常叨唸,只會引起孩子的煩躁,無法改變行為。
此時,媽媽要用方法,而不僅僅是言語的要求。要告知孩子如無法早起,當天他們必須自己搭車上學,同時一定要說到做到,讓孩子了解行為的後果要自己負擔,如此才可養成孩子獨立、負責的態度,也因為體會到通勤的不便,知道要感謝媽媽的付出。
至於先生這邊,找個兩人獨處的時間,告訴先生,如果一直對孩子說這些話,無形中會讓孩子輕視母親,不懂得尊重的孩子,將來長大也不會尊重他人,對人際關係會有不好的影響,間接也會傷害到自己。同時以貶低別人來提升自己的行為,也在無形中給了孩子錯誤的示範,是很不恰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