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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莎賓娜
數千年前,人類社會已開始農藥的使用,早期以自然來源如「硫磺」與「植物提取物」來控制農作物害蟲。到了20世紀,化學農藥迅速開發與發展,尤其是DDT的發明,在二戰後被廣泛用於防治農業蟲害,還能驅除傳播瘧疾的蚊子。
農藥發展 千年歷史
時至今日,這些提高農作生產的產物,國際上依農藥之防治對象分類為殺菌劑、殺蟲劑、除草劑、殺鐵劑、殺鼠劑、殺線蟲劑、植物生長調節劑、除螺劑、除藻劑等。常用農藥種類有:
殺蟲劑(Insecticides):用於防除作物上的昆蟲和其他節肢動物,如蚜蟲與甲蟲,確保作物不受害蟲侵害。
殺菌劑(Fungicides):應對作物受到的各種真菌病害,例如露菌病與白粉病,保護作物免受真菌侵害。
除草劑(Herbicides):用於消除雜草,這些不必要的植物會與作物競爭光線、水分與營養,減少作物產量。
殺蟎劑(Acaricides):專門用於控制蟎類與蟎蜱類,這些小型寄生蟲能嚴重損害植物健康。
殺細菌劑(Bactericides):用於對抗影響作物的細菌性疾病,如細菌性葉斑病與軟腐病。
殺鼠劑(Rodenticides):用於控制農田中的鼠類,防止它們破壞作物與儲存的農產品。
植物生長調節劑(Plant Growth Regulators):調控植物的生長,如促進開花或改善作物結構。
殺線蟲劑(Nematicides):防治土壤中的線蟲,這些微小寄生蟲能夠嚴重影響作物的根部健康。
除藻劑(Algicides):用於控制水體中的藻類生長,保護水源與灌溉系統的清潔。
範疇歸類 各得其所
在討論農藥的時候,了解哪些產品不被歸類為農藥也非常重要。防治人體或動物疾病的西藥與動物用藥不算是農藥;這些西藥由衛生署藥政處負責管理,而動物用藥則由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管理。在家庭或居住環境中使用的殺蟲劑、昆蟲忌避劑、殺黴菌劑等環境用藥是由環境保護署管理,這些也不屬於農藥範疇。此外,被環境保護署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應按照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來進行管理。同樣的,促進植物生長的肥料及營養液,以及被認證為天然產品且沒有標明農藥效果的生物防治產品,也不被視為農藥。
雖然農藥在現代農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提高作物產量和品質,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有不少研究證明,長期食用具有殘留農藥的農產品,對人體健康造成顯著的潛在危害,因此我們在使用時必須非常謹慎。正因為如此,當大眾評估各種外來物質對人體或環境的危害時,農藥經常被列為風險最高的前三名。這方面,世界各國以嚴格的法規與科學方法來管理農藥,確保農藥帶來的好處最大化,同時將對環境和健康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