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前要申報所得稅,各報投書、論壇版都刊登民眾對稅務的意見,其中稅官浮濫開單,最讓人不平。
筆者友人就碰到這種事,稅捐單位開立稅單要友人繳稅,支人查詢後發現納稅義務人非本人,稅基也非本人收入,要求更正,但稅務人員竟然要求友人負舉證責任,這好像有人說工程師的你是商人,你拿出工程師證明,他們卻不採信,反要你證明自己不是商人,如何讓人服氣?
報載行政院通過「財務罰鍰處理條例」修正草案,將恢復緝私與查緝逃漏稅獎金,筆者認為,這將使稅務員「課稅千遍不厭倦」,開單更浮濫,因此希望立委能嚴格把關,千萬不可通過侵害人權、違背公義的條例。
孤星(新竹市/退休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