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鈞堯
女孩笑起來露出一排整齊的牙。身高該有一米五,短髮、常穿中性厚底皮鞋,明顯是位蕾絲邊,我竟然看不出性向,誤以為她的笑容除了善意外,很可能有幾分愛慕。
我們前後腳進入文案公司,我早到一天,還成了學長。看著她被總務引導,領取文具,然後繞場一圈,辨別廁所與茶水間,想起自己的前一天,提醒她,「杯子都是新的,記得洗過再用。」日子循環中也會有所遺漏,我留意到總務忘記叮囑了。
個頭矮小,但步伐微幅外八,讓她隱約有股霸氣。她可能記住我的友善,中午餐後,經常找我攀談。知道我已經寫作多年,她臉有愧色,說她中文底子不好,看見我面露疑色,她補充說她藝術系畢業的,隔幾周後,當她的第一份廣告文案獲得上司跟業主青睞,才知曉她刻意遮隱台大中文系加上藝術所。
她應允的邀約沒有一個實踐,下午茶、假日晚上到酒吧,但我察覺她與幾位文編、美編有股默契,工作上以及生活上。大約是我進會議室的腳步太輕,他們聊到誰喝醉出糗,警覺到我在場,話題來不及煞車、也不能戛然而止,於是話鋒降速,「酒吧」的「吧」,猶如山谷回音,那麼輕、那麼重,到現在我都還能聽見。
真正有野心的人,常帶笑臉是常態,尤其對上位者。她在議事場上則是一板一眼,讓人無法輕忽她所寫的文案,甚至標點符號。
我離職後,還經常看到她的名字,在我手寫的聯絡簿上。我不輕易把誰圈寫進來,需值得深交,才會一筆一畫鄭重寫上。我收拾雜物離開公司那天,大家同事一場,站起來客氣招呼,但我沒看見她。當然不是因為她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