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出谷司馬
距離年底的民意代表選舉剩下不到四個月的時間,各項選舉的過招與網路上充斥的選舉文宣大概又將填滿我們的生活。然而,遠在中國西南邊疆地區的少數民族,在他們的傳統中,多半是以部落自治的方式在運作族群內部的行政體系。直到成為了中華民國的一分子,他們開始聽聞了民主、投票與民意代表這些新詞彙之後,才開始慢慢學習成為民主國家的公民。
最早而且最正式的一次民意代表推舉(當時還不是普遍選舉),應當是在一九四六年秋天,專責制訂《中華民國憲法》的「制憲國民代表大會」中的「土著民族代表」。原本,從國家的角度來看,所謂的民族一開始只有「漢滿蒙回藏」的五族共和,但經過多年來少數民族知識分子的奔走與請願,在這個攸關國家憲法制訂的重要會議中,終於也納入了南方與西南少數民族,表達他們對於國家憲法的心聲;後來制訂出來的《中華民國憲法》中,也確實因此增列不少與少數民族權益相關的條文。
不過,這次的民意代表是怎麼被推舉出來的呢?推舉的過程又是如何進行的?我們可以貴州苗彝代表為例。
貴州省畢節地區當時規畫了兩個代表名額,而當地較有權勢與發言權的是彝族土目楊砥中,因此他就被推舉為彝族代表;另一名苗族代表,則交給畢節地區所屬的威寧來推舉。為了爭取進入制憲國民代表大會,在當地深具影響力的基督教循道會在其教區推舉朱煥章為參選人,朱是苗族的知識分子,不但具有大學學歷,而且在家鄉石門坎推行苗民教育有成。
然而當名單公布時,當選者並非朱煥章,而是一位名叫陳維謹的女士。陳女士的身分頗為特殊,因為他是國民黨派駐在當地的觀察員白敦厚的妻子,政黨身分相當濃厚。後來,彝族代表楊砥中發現陳維謹不但連苗語都不會說,而且根本也不是苗族人,這樣怎麼能夠代表苗民的意見?因而將此事上報行政院,在院長孫科的決定下撤銷了陳維謹的當選資格,改由朱煥章擔任代表。
不過,當時由西南到南京開會可說是長路漫漫,朱煥章與祕書王建光因為缺乏路費,透過四個教會聯區的苗民捐助才湊足了費用。他們由石門坎騎馬、搭車輾轉抵達貴陽,再由貴陽搭乘飛機,才風塵僕僕地抵達南京。朱煥章也把握機會在會上發言,表達了對邊疆地區政治改革、發展教育與終止邊疆地區戰爭的訴求。會後,各地代表均已返鄉,唯獨朱煥章與王建光竟未得到政府的任何安排,還因為旅費不足,只好留王建光在南京找工作,朱煥章獨自購買船票經上海轉重慶,才終於回到老家石門坎。
這趟旅程,是西南邊疆少數民族在國家重大會議上藉由代議制度表達訴求的初登場,雖然表達了訴求,但是結果卻不免有點遺憾。朱煥章針對此事曾感嘆地說:「我們這個民族,好地方我們沒有得到,權勢我們也沒有。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我們都處於社會的最底層,大家想想看,我們應該如何是好?」由此可見,雖然苗民有機會走進體制裡,但是在當時的大環境下,能夠改變的機會仍然是極為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