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分類動物的方式和現代不同,明朝李時珍在《本草綱目》這本書中,把動物分成「蟲」、「鱗」、「介」(就是有殼的動物)、「禽」和「獸」五大部,顯然比現代的分類法單純籠統多了。在我們普遍印象中,「虫」部的動物應該就是昆蟲,但是「蛇」、「蝦」、和「蜇」(水母)等動物不但不是昆蟲,還被李時珍歸入「鱗」類,以現代分類的標準來看,實在很誇張耶!古人有時空背景的限制,況且彼時的資訊和知識流通的速度也遠不如現代,我們實在不需要對此吹毛求疵。如果單單客觀比較古今分類的差異,不但趣味橫生,還有許多意想不到的體驗呢!圖/BOB
古人分類動物的方式和現代不同,明朝李時珍在《本草綱目》這本書中,把動物分成「蟲」、「鱗」、「介」(就是有殼的動物)、「禽」和「獸」五大部,顯然比現代的分類法單純籠統多了。在我們普遍印象中,「虫」部的動物應該就是昆蟲,但是「蛇」、「蝦」、和「蜇」(水母)等動物不但不是昆蟲,還被李時珍歸入「鱗」類,以現代分類的標準來看,實在很誇張耶!古人有時空背景的限制,況且彼時的資訊和知識流通的速度也遠不如現代,我們實在不需要對此吹毛求疵。如果單單客觀比較古今分類的差異,不但趣味橫生,還有許多意想不到的體驗呢!圖/BOB
文/李弘善
古人分類動物的方式和現代不同,明朝李時珍在《本草綱目》這本書中,把動物分成「蟲」、「鱗」、「介」(就是有殼的動物)、「禽」和「獸」五大部,顯然比現代的分類法單純籠統多了。在我們普遍印象中,「虫」部的動物應該就是昆蟲,但是「蛇」、「蝦」、和「蜇」(水母)等動物不但不是昆蟲,還被李時珍歸入「鱗」類,以現代分類的標準來看,實在很誇張耶!古人有時空背景的限制,況且彼時的資訊和知識流通的速度也遠不如現代,我們實在不需要對此吹毛求疵。如果單單客觀比較古今分類的差異,不但趣味橫生,還有許多意想不到的體驗呢!
昆蟲資格 須6隻腳
根據現代動物分類的原則,要有「6隻腳」的節肢動物(也就是身體分節的動物)才可以稱為昆蟲;這是大家廣為接受的原則,就連卡通動畫也不例外。《蟲蟲危機》中的螞蟻、毛蟲和螳螂都已經擬人化了,卻還都保有6隻腳的特徵。換句話說,如果腳的數目不對,就不能稱為蟲子!蜘蛛和蜈蚣的身體都分節、也都是「虫」部,但是腳的數目不是6,因此都不是昆蟲。
長蟲、大蟲 意指蛇虎
其實根據中國第一部字典──東漢許慎編撰的《說文解字》的解釋,「虫」是一種寬度3寸的蛇,而且還是毒蛇呢!和「蛇」有關的字還有「蟒」、「蝮」和「虺 」,可見一開始的時候,「虫」根本就是蛇。古人暱稱蛇為「長蟲」,可見其來有自。
有些長相怪異、凶猛殘暴或不起眼的動物,都會和「虫」扯上邊。「武松打虎」是膾炙人口的民間傳說,原著裡的老虎就被人稱為「大蟲」。
蛙類屬於兩棲動物,特徵是皮膚光滑溼潤,和昆蟲的幾丁質硬皮有天壤之別,卻也從「虫」部。就連蛙類的幼年期都稱為「蝌蚪」,而皮膚長疣的蛙類就是「蟾蜍」!
蝦蟹與蟲 同屬節肢
除了蛙類之外,兩棲動物還包括沒腳的「蚓螈」以及有尾的「蠑螈」。這樣看來,兩棲動物這一家子都和「虫」脫不了關係啦!除此之外,以爬行方式運動的蚯蚓、蜈蚣、蜥蜴與蚧蛤(大型壁虎)也都從虫部。
許多水生動物也從「虫」部,例如屬於軟體動物的「螺」、「蚌」和「蚶」,這些螺貝類背著外殼且身體不分節。張牙舞爪的「蝦」兵「蟹」將就不用說了。以上這些動物當中,蝦蟹最有資格當「虫」,原來牠們和昆蟲都屬於節肢動物大家族,只是腳的數目和些許構造不同,因此屬於「甲殼動物」。
從以上得知,依照古人的定義,只要是會爬的、身上光禿禿的、棲息在水域的,都有可能被歸在「虫」部大家族喔!你也可以打開字典翻翻看,說不定會有新的發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