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儀鞭春牛。(攝自深圳博物館)圖/謝貴文
文/謝貴文
一年之計在於春。春天不僅是一年之始,也是萬物滋生的季節,決定全年農作收成的豐歉,也因此最受官方與民間重視,形成在立春日舉行的迎春儀式。
先秦時期已有迎春及出土牛的儀式,但兩者的舉行時間與目的不同。漢代則是將出土牛融入迎春儀式中,並推廣至全國各地方層級,出土牛也改為「策土牛」,亦即「鞭春牛」,以示勸耕之意。這項迎春儀被歷代所延續,南宋並將上古的春神句芒轉化為「芒神」,取代策牛人,成為土牛以外的另一重要元素。
依清朝祀典規定,各府、州、縣在立春日之前,須先將芒神與土牛製作完成,再於當日安置於城東郊,並備妥供品及拜席,各級文官在此整裝就位。待立春時辰一到,官員先行祭拜禮,而後於鼓樂前導下,將芒神與土牛迎請入城,安置於公所之前,再由官員執杖擊打土牛三次,此謂之「鞭春」,才完成整個迎春儀式。
當時台灣各級官府行禮如儀,民間參與的情形亦頗熱烈。其大致分為兩個階段,一是立春前一日在東郊的迎春,二是立春當日在官署前的鞭春。由於每年立春時辰不一,或在清晨,或在午後,若須依時辰舉行,對官員或參與民眾甚為不便。因此,改為立春前一日先於東郊行禮祭拜,再將芒神與土牛迎回官署定位,當日則由官員直接就定位鞭春,是較為方便及順暢的作法。
有些官府在行迎春儀之前,會事先備妥酒席舉行「春宴」,官員皆頭簪春花、飲酒三巡,喜氣洋洋的慶賀春到人間。儀式現場雖有土牛及芒神,但僅向芒神上香祭拜。芒神具有「占春」的功能,依祂與土牛的相對位置,呈現春季到來的遲早,以使農民掌握耕作時間,並預卜收成的豐歉。
每年芒神的造型不一,由欽天監依對應的干支及五行推算,規格、衣服、頭髻、罨耳、鞋袴都有一定的公式,甚至還會區分老幼形象,也因此各地對其有不同的稱呼,如青帝、太歲、拗神等,台灣民間則稱「春牛嫻」,視之為照顧春牛的牧童。
祭祀儀式完成後,再進行「起春」,將芒神、土牛迎入城內官署。起春過程除有官方的鼓樂、儀仗、彩棚外,還有民間參與的優伶、檯閣、雜戲等,熱鬧中又充滿喜氣,吸引許多民眾爭相觀看。
抵達官署後,將土牛、芒神,安置於儀門外的中庭,分別以南向、西向。官署因都坐北朝南,土牛南向有驅策其出外耕作之意;而芒神由東迎來,奉於西向有使春天喜氣向前開展之意。
立春當日的鞭春儀,由各官員手持綵鞭至土牛兩旁就位,長官先擊鼓,再繞牛鞭之,屬官隨後,共鞭牛三次。官員鞭春時,書吏會在旁念「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祿位高陞」的吉祥話,每抽一鞭念一句。鞭春完後,小孩會一擁而上,搶奪土牛身上的土塊,拿回去撒在牛稠或豬圈裡,可保佑家畜順利長大繁衍。
隨著清朝的終結,迎春儀也走入歷史。
現今台南市政府在大東門圓環設置牧童牽春牛的雕像,鹿耳門聖母廟則會在每年元宵節舉辦迎春牛活動,多少能重現當年迎春的熱鬧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