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的平均租稅負擔率長期偏低,被視為財政警訊之一;但財政部公告,去年(二○二一年)台灣租稅負擔率(不含社會安全捐)為百分之十三點三,是近十三年來最高,不過主要原因是稅收超徵逾四千億元的「意外」所致,並非長期稅收穩定發展結果;因此政府仍應致力健全稅制,適度提高租稅負擔率,達到穩定適中水準。
稅收是各國政府最主要的財源,租稅負擔率是衡量一國國民的租稅負擔程度,也是評比各國賦稅水平時,最廣泛採用的指標。計算公式是以全國稅收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或國民所得(GNP)的比率;比率愈高,代表國民支付給政府的稅金愈高,致使政府運作的經費來源得以減少依賴舉債,有利國家財政健全。
如果政府刻意討好納稅人,濫撒租稅優惠破壞稅制結構,導致稅收降低,國民租稅負擔率跟著下降到一定程度時,也易使國家財政陷入困境。
一國的租稅負擔率必須適中,不能太高但也不宜偏低。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主要國家為例,大約都在百分之十八到百分之二十之間,例如,美國為百分之十九點二、南韓百分之二十點一、瑞士百分之二十點七,北歐國家甚至高達百分之四、五十。
與國際相比,近年台灣的租稅負擔率長期處在百分之十一點五到十三之間的低檔徘徊,雖然大致與新加坡的百分之十二點二差不多,但明顯低於已開發國家。
再進一步剖析租稅負擔結構,可以發現,目前我國租稅負擔大約一半來自所得稅加土地增值稅;來自有消費稅性質的營業稅僅占大約只有百分之十七,國家的租稅負擔來源失衡,也顯示稅制仍有改善的空間。
財政部長蘇建榮上任時曾表示,希望適度拉升台灣的租稅負擔率至百分之十五左右,這是對我國財政有利、又不致讓國人負擔太重賦稅的適中水準。
無奈財政部長雖有穩健財政收入的理想,但事與願違,政府在二○一八年通過大規模所得稅減稅方案,提高綜合所得稅四大扣除額,但綜所稅最高稅率也從百分之四十五降至百分之四十;稅改後,綜所稅的稅基從百分之三十八降到百分之二十四;隔年,立法院又通過《產業創業條例》的租稅優惠再延長十年。連年減稅結果,二○二○年即出現全國稅收負成長百分之三點六,短徵四百零五億元,租稅負擔率也降至百分之十二點二的新低。
去年新冠疫情烏雲罩頂,財政部在編列全年稅收預算時採最保守的模型計算;未料,全球產業界的生產線與供應鏈大亂,但台灣疫情輕微反而受惠,出口暢旺,經濟成長創下亮眼佳績,以致去年全國稅收「超徵」四千零三十四億元(很大一部分是因為預算編列超級保守),年增百分之十八點六,不但恢復正成長,還創下史上最高,因而拉升租稅負擔率表現。不過,我國租稅收入忽高忽低,受整體國內外環境的影響過大,並非長期穩定表現,因此去年單一年度的個別數據表現,無法代表財政健全度回升。
去年租稅負擔率雖提升至百分之十三點三,但距離財政部長蘇建榮揭櫫的百分之十五「合適目標水準」,仍有很大的距離。顯然稅制仍有很大的改革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