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慈容法師
人與人相處,無論是工作上與同事的共事,平常時與朋友的往來,或是家庭裡與親人的共處,每當遇到委屈、苦惱時,常常都是先怪罪於對方態度、言語、臉色的不友善,或者想要的得不到、討厭的無法遠離,心裡不舒服、不愉快,就慨嘆自己運氣不好,卻不懂得反省自身貪、瞋、痴習氣帶給別人的困擾。
人的一生,小的時候,要依靠父母、師長來教育我們,但是年紀漸長,生活中很多的時候、很多的事情,等著別人來提醒我們是不夠的,最重要的還是要靠「自覺」,能夠自我覺察、自我覺醒、自我覺悟。
假如一個人平常就懂得養成「自覺」的功夫,時刻觀照自己的言行舉止、起心動念,不僅可以增長自己的品德內涵,彼此的相處,也會免除一些由於不自覺而造成的誤會、衝突;多一分自覺,就能少一分煩惱。
自覺,看起來是跟個人有關,實際上影響的範圍甚廣;自覺,不僅對個人有益,也能使身邊的人事因緣獲得改善,不容小覷。那麼,人生究竟要自覺什麼呢?在這個世間上,所有一切都是無常變化的,而所謂「心隨境轉」,人的心也很容易受外在的影響而起種種變化。因此,人要自覺的內容就很多了。比如:平時的應對進退,我是否沉著穩重呢?情緒上來的時候,我是否能夠安忍,設法化解呢?面對各種陋習,我有虛心受教、改進嗎?遭遇困難挫折,我可以吃苦耐勞嗎?與人共事,我有講究誠信、仁義嗎?待人接物,我有慈悲、愛心嗎?交誼往來,別人給我因緣,我是否也有給人因緣呢?諸如此類,我們都應該要懂得「自覺」,自我覺察反省。
星雲大師在《人間萬事‧自覺》一文中,針對人生要自覺什麼,特別提出六點意見:
一、自覺自己的能力不夠。
二、自覺對人有所不起。
三、自覺自己的悲心不夠。
四、自覺自己的願力不堅。
五、自覺待人不夠真誠。
六、自覺耐煩不夠。
在文章裡,大師開宗明義告訴我們「自覺教育」的重要性:「在許多教育當中,『自覺的教育』最為重要。佛陀之所以成為覺者,就是他能『自覺』,而後『覺他』,最後達到『覺行圓滿』。」同時也指出「自覺」的好處:「有了自覺,就會自動自發、自我要求、自我解決;吾人能自覺、能發心,學習必定更容易進步。」
佛教所謂「修行」,就是要修正自己的行為,而在修正行為之前,首要具備的就是這個「自覺」的能力。誠如大師在另文《貧僧有話要說‧我訂定佛教新戒條》裡說到的:所謂自覺,在學習之初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自己不自我覺察、不自我覺醒,講者諄諄、聽者藐藐,再好的良言善語,你也沒有受用啊。所以,我最早的教育,都告訴每個人要依照佛陀的「自覺教育」。
大家不妨就著星雲大師所提的六點「自覺」內容,先做個自我檢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