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聆
小學時,老師對我們說,如果同學的東西你很想要,可以借用或以後自己去買,千萬不要拿了偷偷藏起來,讓自己成為「小偷」;這樣你反而很吃虧,因為這一點點的貪心,會讓你一輩子都背著這個稱呼。
這是我第一次理解的偷盜概念。
一位同修的公務車被偷,對方勒索三萬才肯還,請教師父後,得到的答案竟是「先不要報警,想辦法幫他」。第一要務是破壞其「盜業」,於是千方百計與之周旋,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後是對方先還車,再依約給他錢,希望以此順序破壞其「盜業」。如此折騰後,師父還教同修,應該請對方吃頓飯,特別是去團體的法味餐廳,想辦法讓他禮佛、學佛,往後也許能因此走入助人或造善的行業。
我因而體悟到,「業」,就是自他造作身語意行為時,透過內心的運作,所累積的生命方向。在現世中,每個人都是「作業員」,不可不慎。
中午做菜時,需要一只檸檬,一牆之隔的鄰居後院剛好種了一棵檸檬樹,目前正好是結實累累的時節,有幾顆還探頭到我家後院。本來順手一摘也無傷大雅,但聽完這公案後,我裹足不前,最後寧可多走幾步路上超市買,也不想因為一顆檸檬,鑄下「不與取」的「盜業」,多划不來!
從此深自警惕自己「勿以惡小而為之」,戰勝貪念,依善知識的教誡而行,換來的則是沒有遺憾的樂果。行持愈久,清涼愈勝,彷彿有一輪明月,朗耀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