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東方衛視派駐美國採訪白宮新聞的記者張經義,生於台灣雲林縣二崙鄉,大學畢業後留學美國、沙烏地阿拉伯,曾在台灣、香港兩地多家媒體工作,後來進入上海東方衛視報導新聞。台灣大陸委員會認為他任職於大陸黨政機構,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禁止事項,要查處開罰。
三十多年前,蔣經國總統在位時,清華、交大先後各聘請一位中國籍留美激光(鐳射)博士到校任教。當時大陸已結束文化大革命,改行開放政策,青年學子學有所成,兩岸都爭取回歸工作;台灣政經發展勢頭相對好,待遇與研究條件優,而得良禽來棲良木。
當年台灣仍處戒嚴狀態,有三不政策,清、交兩校是科研重鎮,教授們接了許多國科會專案;但政府、學術界有自信,敢海納百川,楚材晉也敢用。大陸在鄧小平主政下行改善民生之策,大陸學人到台灣任教,中共當局並未追究處罰,北京清華大學在邀請海歸學子的簡報結尾會說:「本校在台灣還有一所分校。」
海峽兩岸曾經都表現過大器、前瞻的恢宏格局,而今言路大開,卻眾口鑠金。陸委會竟因家鄉子弟進大陸媒體工作,在未查明有否妨害國家安全,可曾幹過什麼統戰(交朋友)勾當,又那裡貶斥了台灣認同等事證,即放話開罰,催動拒中氛圍。
就法律面探討,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包括自由選擇職業類別權利。台灣並未公告大陸政權是叛亂團體或交戰敵國,且贊成兩岸交流,允許台商赴陸投資;官方還亟欲建立彼此共商事務的管道。人民有權選擇包括大陸企業在內,最有利於己的工作機會。恰如台灣人赴歐美工作,追求更優待遇一樣,雖得忍耐一直存在的種族歧視,仍得自為決定。
陸委會說明要處罰張經義後,有論者以為張某若不服,可提行政訴願。其實溯本探源,此案不止於行政罰之爭議,而是關涉基本人權的憲政問題,何況尚涉及國際視聽,預期能慎重行事。
張經義案源於他在白宮記者會上回答川普總統問題,你從哪來?他回答台灣;而引起質疑,認為是有意隱瞞在大陸媒體工作的身分。如此問答,給台灣網工介入掀波口實,陸委會隨之明示指其已違反台灣法律,將予處罰。在此風口浪尖上他曾自錄影片公布於社群媒體,曰:「作為一名記者,我問心無愧,公道自在人心。」
有採訪經驗的記者皆知,行走媒體江湖的受訪者多擅長偷天遁地術;民選公職人員尤精於門道,有時躲著不給問,有時問東扯西、實問虛答,有的斧底抽薪移轉爭點。張經義採訪白宮新聞十年,見慣風浪,必知川普遁地術,且所提問非你為哪家媒體工作,所以他的回答是來自台灣,自是事實,絕非謊言。記者以套出真相為終極目標,讓川普無從移轉問題,只得直面回答,是專業本色。
可嘆兩岸眾多華文媒體,唯寫過有關白宮專書的他,得隨全球最矚目的人物出行採訪,卻遭網工、非媒體專業者排山倒海式冷嘲熱諷。台灣有如此出類拔萃之後生,能攻入上海傳媒派駐美國採訪白宮要津的記者,卻疑之罰之。真個今昔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