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近日審查《電業法》草案,為鼓勵生育,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提案,針對家中有十二歲以下兒童的家庭每人給予一定用電度數的電費減免,每戶平均可以節省二百元,預估每年需四十八億元,這筆費用若由台電吸收,形同全民埋單,台電表示反對。
此案最大的爭議在於,立委主張補貼電費以鼓勵生育,根本搞錯方向,十分荒謬,而且沒有效果,很不負責任。
少子化已是國安問題,為鼓勵生育並減輕育兒負擔,鄭運鵬提案針對家中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每人給予一定電費減免,經委員會決議,於《電業法》五十二條增列此項優惠補助。至於優惠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明訂,每五年檢討一次。
依照鄭運鵬的計畫,這項補助每年需四十八億元,可由用電大戶平均分擔,全台一百一十四萬大戶,平均每月增加三百四十九元電費,負擔並不大。
不過,台電指出,這項優惠每年短收電費四十八億元,如果由台電吸收,形同全民埋單,並不公平。實務上,台電不可能向用電大戶收取這筆費用。
然而,即使中央政府編列這筆預算,也形同全體納稅人埋單,這項補助不僅無法提高生育率;還可能產生用電浪費的後遺症,違反全球節能減碳大趨勢,非常不智。
這項電費減免是因應少子化問題。試問,年輕夫婦會為了每月減少二百元電費而生小孩嗎?
目前許多年輕人不敢生小孩,主要是經濟負擔,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提供各種生產、托育補助費,但學者調查發現,一次性補助的效果有限,孩子生下之後,必須有良好的托育機構,父母才能安心上班,台灣的公立托育機構嚴重不足,私立幼稚園品質良莠不齊,費用也偏高。立委想要以電費減免來提升生育率,區區二百元有如杯水車薪,似乎把鼓勵生育的問題看得太簡單。
台灣電價已是全球超低,而人均用電量卻是亞洲第一,遠高於星、日、韓,也高於歐洲的德、法、義、荷,顯示國人用電效率有待提升。未來電價自由化之後,如果電費上漲,政府要減輕弱勢家庭的負擔,可以從提升能源效率方面著手。
如節能LED燈具比傳統燈具節省七成以上電力,可以提升八成以上能源效益,最簡單的方式是協助弱勢家庭換裝LED燈具,而非以金錢補貼鼓勵使用更多電力。
針對家中有十二歲以下兒童的家庭,每人給予一定電費減免;這項政策在立法院審查時,因主管機關究竟是那個部會未能確定,最後全部保留,交由院會協商。建議立委諸公深思,這項政策如果無法達到鼓勵生育的目的,胡亂補貼的結果,反而產生不必要的後遺症,而補貼費用由全民埋單,也不公平。
從永續發展的觀點,台灣在節能減碳方面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政府應揚棄電費補貼的舊思維,從提升能源效率出發,一方面減少用電量,減少電費支出,一方面鼓勵各種節電設備與電器,俾能發揮更大的功能,同時節能減碳,一舉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