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林火旺 台大哲學系教授
柯文哲市長上任以後,他的媒體曝光度絕對不減於選舉期間,從拆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重現北門真風貌、大巨蛋的樹不能砍、中小學不訂報紙,到林口合宜住宅的爭論。不論贊成或反對,他的這些作為都成為焦點新聞,為什麼媒體對他那麼有興趣?說穿了就是一個字:真。
「真」不等於「對」或「正確」,但是在充滿假話、場面話、爾詐我虞的政治領域中,柯文哲的直言確實令人耳目一新;當了市長以後的柯文哲,行事風格還是和一般人一樣,所以他在政治這個過度虛矯的舞台上,很像法國哲學家盧梭所謂的「高貴的野蠻人」,雖然他的作風和言行不見得正確,但是相信大多數人都會認為,他比大多數檯面上政治人物都要真誠、善良。
有兩件事最可以顯示柯文哲的真,一件是他在媒體面前公開警告信義分局長李德威:「下次如果我再聽到法輪功的人被打,我就把你換掉。」有人認為這就是李申請提前退休的原因。另一件就是參加一個「反暴力」的活動,中間有一段安排他和台上的嘉賓一起跳舞,他跳到一半變臉,把社會局長叫上來罵。
公開羞辱下屬,在「文明人」的標準下,柯文哲的作為顯然是不得體的,但是更值得重視的是,柯文哲所強調的價值是否值得重視?盧梭的「高貴野蠻人」是指人類在「自然狀態」時是真誠善良的,而受到社會制度的扭曲,善良人被「文明化」以後反而產生惡,所以社會制度是人類墮落的原因。我從柯文哲的不當行為中,看到的是他保留了野蠻人的善良。
李德威申退事件,警界為他抱屈,認為他是一位有膽識的優秀警官。我雖然不認識李德威,但不以為然。法輪功學員在一○一大樓前被毆事件不只一次、也不是一兩天的事,宗教自由是自由社會的核心價值,一個有膽識的警察局長怎麼坐視「愛國同心會」侵犯他人基本自由而束手無策?你可以不同意法輪功學員的作為,但是你無權干涉他們表達宗教信仰的權利,一個高階警官無力維護人民的基本人權,有何膽識可言?所以我認為柯文哲生氣是有理的,雖然他的表達方式是「野蠻的」,但是他捍衛的價值是普世的。
至於跳舞一事,柯文哲對記者表示,他不喜歡這種方式,像作秀、小丑。社會上有些儀式確實形式大於實質,上台跳舞和反暴力相關嗎?如果柯文哲不喜歡跳舞,就不應該用這種方式傳達他的反暴力,因此社會局長確實該罵。公開罵當然不文明,但是罵人背後所譴責的是一種虛偽的形式主義,這難道不合理嗎?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目的正當就可以合理化任何手段」,如柯文哲能用比較文明的方式表達他所重視的核心價值,當然最好;但是如果柯文哲的表達方式很文明、合乎現存的政治生態,但卻失去價值理想,我寧願選擇野蠻一點的柯文哲,至少這樣的柯文哲所造成的結果是,對當官的壞一點、對人民好一點,而也讓政治領域裡還有值得相信的真實。
我不擔心柯文哲的率真,因為儘管有時候並不得體,但是卻在虛假的政治領域注入一股清新。媒體最喜歡的就是「新」、「不一樣」,柯文哲的「真」在政治中反而像是「標新立異」,所以成為媒體寵兒,因為他正好迎合媒體口味。其實我比較擔心的是,他又像馬英九一樣「當大官管小事」,要求學校不訂報紙就是一例。「抓大放小」的政治家格局,不是只有「真」這個特質就能做到,還需要深刻的哲學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