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士榛台北報導】攸關台灣表演藝術發展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昨日在立法院通過三讀,包括台北兩廳院、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以及台中大都會歌劇院三大場館,未來都將由具行政法人身分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掌管。
文化部長龍應台興奮地說:「今天就像表演藝術界的小生日」,預計三月公告相關子法,五月提送董監事名單函請行政院長核定派任,七月一日掛牌成立,成為國家最高層級、獨立運作的專業藝文場館。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場館將含括國家兩廳院、國家歌劇院及衛武營國家藝文中心,共有十一個表演廳、一萬三千多席座位;至於藝術總監人選,龍應台說,可能向全球徵才。
但面對尚未解決的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產權問題,龍應台回答說,已行文台中市政府盡快將屬於台中市政府的產權變更為國有財產,才能正式納進表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