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考試院會昨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考試院評估,每年可替政府公務預算省下八十二點六四億元,五十年內將為政府與退撫基金潛藏負債減少逾六千億元的支出;約有四十二萬餘名現職與已退休公務人員受影響。
考試院會昨天共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草案主要朝向「多繳、少拿、延後退」,從八五制改九零制,但排除警、消、護士等危勞職務。
退休所得也設置「屋頂條款」,一一二年起,公務員退休所得包含月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或公保年金,所得替代率上限百分之八十。
遺屬配偶起支月撫慰金年齡從五十五歲,延後到六十歲;給付額度從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為三分之一,並設「窮困條款」,特殊情況仍可領二分之一。
退休公務員十八趴優存部分,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前退休者,維持十八趴優存利率;之後退休且兼具新舊年資者(含一次退休金)者,一○六年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率降為十二趴,逐年調降,一一○年以後,以台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加百分之七,以百分之九為上限浮動。
一○五年以後新進公務員,銓敘部規畫多層次退休年金制度;第一層確定給付制公保年金、第二層確定給付制退休金、第三層確定提撥制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分別訂為百分之十五、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二十。
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年金改革可替政府公務預算年省八十二點六四億元,施行後五十年內,可省四千一百三十二億元,若再加上減輕退撫基金潛藏負債二千一百零七億元,可帶來超過六千億元的改革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