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師(一八八○~一九四二)俗名李叔同,浙江平息人,生於天津。既是才華橫溢的藝術家,也是一代高僧。自出家以後,他諸藝俱疏,唯獨書法繼之,並寫字與人結緣,藉以弘揚佛法。
上圖對聯:「一法不當情,萬緣同鏡象。」署款:「丏尊居士,己未八年弘一演音客苑。」是弘一法師於民國八年(歲次己未),他正值四十歲時,為夏丏尊居士所寫。夏丏尊之後轉贈與錢君陶,於上款題記:「君陶思得弘公書法,檢舊藏贈之;癸酉秋日,丏翁記。」
此是弘一法師出家隔年寫的書法作品,與晚年的風格截然不同。法師束髮之年在天津,從唐敬嚴習篆書及治印,之後寫北碑書體,出家初期仍有北碑飛揚筆意。彼時為普陀山印光法師寫經,印光法師告誡:「寫經不同寫字屏,取其神趣,不求工整。若寫經,宜如進士寫策,一筆不容苟簡,其體必須依正式體。若座下書劄體格,斷不可用。」弘一法師書體自此開始改變。
之後,他曾寫信給堵申甫居士提及書體轉變一事,記述:「拙書爾來意在晉唐,無復六朝習氣,一浮甚贊許。」書體改變後,印光法師亦隨之改口:「接手書,見其字體工整,可依此寫經……今人書經,任意潦草,非為書經,特借此以習字,兼欲留其筆跡於後世耳。」
豐子愷言:「弘一法師留下不少的墨寶。這些墨寶,在內容上是宗教的,在形式上是藝術的——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