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參院日前批准「原子能規制委員會設置法」,明確指出原子能有益於安全保障。此新增「安全保障目的」條款,迥異以往規定的「限於和平目的」。分析家稱日本是為發展核武器做準備,韓國各大媒體紛紛發表社論,表現出高度緊張。
韓媒指出,日本此舉將拖累國際社會,在譴責北韓及伊朗研發核武時失去正當性。「若日本發展核武,韓國也不得不開始。」東京雖澄清沒有將核能應用於軍事的想法,但日本軍事轉變有跡可循,九月國會選舉日近,帶有極右翼傾向的競選承諾甚囂塵上;自民黨即提議修憲,將自衛隊改為國防軍。
部分日人一直謀求修改和平憲法,認為這是核武開發和重新武裝的最大絆腳石。和平憲法是美軍佔領時期簽署的,禁止擁有軍隊;如今則被指為「實際上是放棄了主權」,因此主張「建立擁有軍隊的正常國家」。
評論家認為,日本的轉變是受「中國威脅論」影響,尤其釣魚台問題與中國發生糾紛。其實,日本海上自衛隊早已是西太平洋最強大海軍力量,大陸海軍遠遠落後,不能倒因為果。
根據日本海上自衛隊構想,至少需擁有十個驅逐艦支隊,因此已開始新一輪造船計畫,使主力作戰艦達到四十艘。日本還計畫在三年內建造兩艘航空母艦,屆時將擁有四個准航母戰鬥群,成為僅次於美軍的海上軍事大國。
日本是實際擁有軍隊的國家,只是名目沒有而已;部分日本人在意的是「正常化」,要宣示國家主權,尤其現在主張釣魚台主權時。而安全保障一詞,在日本通常被理解為「防衛和軍事」,如今從側重「防衛」轉為側重「軍事」。
日本還在太空相關法中刪除「和平利用」的條款,允許開發利用人造衛星的導彈防禦系統。從海軍到太空,從原子能到衛星,相關法規都刪除「和平」字樣,使周邊國家對日本修法的真正目的不得不抱持懷疑態度。
一九九一年日本前首相宮澤喜一就任時曾表示:「核武裝在技術、財政上都沒有困難。」前首相安倍晉三也主張:「和平憲法並不禁止日本擁有包括核武器在內的所有武器用於自衛目的。」因此,美國國防專家指出,只要日本下定決心,就完全有能力製造核武。
福島核災後,日本人去核氛圍強烈。原子能修法後,由諾貝爾獎得主湯川秀樹等人創立的知識分子團體「保衛世界和平七人委員會」發表緊急呼籲,要求撤回修訂案,因「無法否認有為軍事應用開闢道路的可能性。」
法官量刑會考慮被告是否有悔意。亞洲國家對日本軍事發展特別在意,部分原因是由於日本始終否認侵略、屠殺的事實,且沒有悔意。相對於德國的不諱言、懺悔、興建猶太紀念館,日本無法取信於人,咎在自己。
最近橫濱教育委員會提供的輔助教材《瞭解橫濱》中寫道,「一九二三年關東大地震時,謠傳朝鮮人在井裡下毒,東京、橫濱各地由軍警組成的自警團,在極緊張氣氛中,發生了朝鮮人和中國人被屠殺事件。」
敢於把事實告訴後代,才是知恥近乎勇;只有勇於記取教訓,不再發展大規模武器,甚至核子武器,永久維持和平,才是可敬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