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馬英九總統出訪薩爾瓦多,在國宴上和美國國務卿希拉蕊寒暄,稱呼對方為柯林頓夫人,被批評無禮。其實美國主流文化延續歐洲傳統,女人結婚後冠夫姓,希拉蕊是前總統柯林頓的妻子,在公開場合,以柯林頓夫人稱呼是常態,新聞報導中,也都寫「美國國務卿柯林頓」
在英國,因王室與貴族階層未被推翻,較美國保留了更多封建時代習俗,如冠夫姓等,但當女性是家族的繼承人時,常常保留原有姓氏,她所生的子女,做為她的繼承人,也使用母親姓氏。
一些知名女性再婚後,會繼續使用前夫姓氏,而非現任丈夫姓氏,如德國總理梅克爾的名字是安潔拉,婚前姓卡斯納,梅克爾是她第一任丈夫的姓氏,離婚後保留下來。
在亞洲,著名女性領袖如艾奎諾夫人、甘地夫人等,姓氏均是男方的家族父姓。日本傳統上沒有冠夫姓,明治維新後仿效西方,一八九八年頒布《戶籍法》,規定妻從夫姓。二戰後雖然鬆綁,可以根據婚前所定,或隨夫姓,或隨妻姓,但大多數日本女子婚後仍隨夫姓。
在歐洲,直到十幾年前,還有某些國家的法律規定女姓婚後必須冠夫姓。台灣年輕一代已不冠夫姓,但旅美台灣女性常會遇到麻煩,譬如去小孩的學校,常被老師或家長問個不停。
冠夫性,基本上仍是重男輕女現象。美國蓋洛普機構六月發布的調查顯示,如果只能有一個孩子,四○%的美國人希望是男孩,只有二八%希望是女孩,顯示美國人也很重男輕女。而且愈年輕的愈希望生男孩。
蓋洛普在一九四一年做過類似民調,當時的結果是三十八比二十四。如今七十年過去了,重男輕女的觀念仍然屹立不搖。美國雖然也發生過婦女解放運動,不少女性主義者反對婚後改從夫姓,但至今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