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為還江國慶清白,軍事法庭決定重審此案。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以顯有重大爭議為由昨天裁定再審,為江國慶冤獄案正式啟動平反程序。此外,空軍司令部也核定註銷偵辦此案有功人員的各項獎勵。
江國慶冤案雖已真相大白,但要還其清白仍須按照法定程序由相關的法院提出再審,並經重審程序,證明江國慶是被冤枉的,否則在法院的紀錄上江國慶仍是犯罪人。為洗刷江國慶的冤屈,江的母親與軍事檢察官向軍事法院提出重審此案的要求。
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指出,依目前掌握的具體新事證,原確定判決認定江國慶行凶的事實,顯有重大的爭議,已影響原確定判決結果,因此做出再審的裁定;但因江國慶已死亡,不用言詞辨論,逕由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及軍事檢察官以書狀陳述意見後,依法判決。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馬總統認為「這是朝向社會正義跨出一大步」,只要再審結果無罪判決確定,國防部即應盡速幫助江國慶家屬聲請冤獄賠償,並對失職人員追償其應負擔的部分。
檢察總長黃世銘則說,江國慶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十三日槍決的,希望再審案能於今年的八月十三日完成,以告慰江國慶及其家屬。
此外,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冤獄賠償法》修正草案,將死刑執行賠償金改為五千元折算一日,並刪去最高上限。未來若三讀通過,以江國慶二十一歲遭槍決及當年國人平均餘命七十六歲計算,江國慶家屬可望獲賠上億元。
立法委員呂學樟也提案修正《公務員懲戒法》,對撤職、休職、剝奪退休金的懲戒,追訴期延長到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