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念小二和幼稚園兩個兒子的莊佳琦,夫妻倆都是大學教師,在家事的分擔上,她讓兒子們從「把衣服放進洗衣機」、「綁垃圾袋」、「洗自己的碗」做起,再進階到「倒回收」、「到隔街的超商買蛋」等。因大兒子對廚藝有興趣,她就讓他做做打蛋、切小黃瓜、醃肉的工作,今年的母親節,大兒子親手烤了餅乾當母親節禮物。
莊佳琦說,孩子小時候碗洗不乾淨,她都是事後再偷偷補洗,當面仍是讚美孩子。而孩子因貪玩而想拖延跑腿任務時,她會語氣堅持地說:「馬上就去!」
她常告訴孩子,既然他是家中一份子,做家事就是義務,而不是在「幫大人的忙」。
本身是護士、丈夫是牧師的陳金敏,育有小四、小三及大班三個孩子。信仰基督的她,篤信「一歲半以前儀式化行為建立」的重要性,很多生活習慣,包括做家事,都像母雞帶小雞般,時刻督導著孩子進行。
例如,孩子才剛會坐,她洗碗時,就讓孩子也坐在一旁,拿著菜瓜布和碗,雖未沾到水,卻全程觀看。當孩子漸長大,開始分擔家事後,她除了口頭鼓勵,也會製作獎勵卡,讓孩子可以集點換小禮物。
孩子上了中年級後,對「家」的共識建立了,雖然偶爾對於做家事的指令會有「為什麼叫我?」的不平,卻很快能自我化解。
陳金敏建議,為培養孩子做家事的習慣,家長必須要能「戒急用忍」,熬過孩子碗洗不乾淨、衣服摺得很亂的過度期;也要具備「菜怎麼切都可以吃」的雅量,還有能眼睜睜看他們拿菜刀、爬高爬低擦洗的魄力,盡量不要在一旁批評、擔憂。
一旦熬過了耳提面命的紛擾期,當孩子從生活規範中建立起好的習慣,做家事的意義,不只是他們日後生活能力的基本架構而已,更是人我關係最美好的緣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