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車輛常不禮讓行人,交通部決定明年起全面推動禮讓行人運動,將印製十二萬份禮讓行人旗幟,讓小學生過馬路時更醒目;警政署也將修法對不禮讓行人的駕駛人「記點」處分。我們認為,交通部、警政署這些措施非常有必要,千萬不能只有三分鐘熱度,但真正要給孩子們一條安全回家的路,政府還必須提供一個以「人」為本的交通環境。
梅姬颱風造成蘇花公路發生有史以來最嚴重的傷亡事件,花東地區居民要求政府興建一條安全回家的路。反觀住在都會區的民眾,雖然道路四通八達,沒有山崩橋斷的威脅;可是橫衝直撞且不守交通規則的車輛,卻是小孩與老人的最大威脅。
在先進國家,台灣的交通事故死亡率高居世界第一,每十萬人有十七點五人死於交通事故,遠高於日本的五點七人、德國的六點二人。十二年前,十七歲的永春高中學生伯軒,在上學途中遭逆向行駛的大有巴士撞死;二年前,十二歲的仁愛國中學生亭崴也在上學途中被汽車撞死。今年六月,前立委趙永清的岳母去果菜市場買菜,在萬大路上被車子撞倒,不幸死亡。每一件交通死亡事故,都對受害者家屬造成極大的衝擊;但是,這些人為的車禍應該都是可以避免的。
十二年前伯軒被公車撞死後,伯軒媽媽從平凡的家庭主婦轉變成勇敢的鬥士,她經常拿著相機徘徊在信義路上各個路口,不斷向主管機關提出建言,就是為了爭取行人的「絕對路權」。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條,「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無論有無交通號誌指示,均應讓行人先行通過。」這項規定就是保障行人的「絕對路權」,但是它這項規定從未落實,民眾過馬路時隨時都要提心吊膽。
台灣的交通事故死亡率多年來居高不下,受傷人數也隨機動車輛的增多而繼續增加,造成機器車災禍的原因非常多,駕駛人不遵守交通規則、酒醉駕車、不禮讓行人,也可能是道路設計不良,形成死角與盲點。更值得檢討的是,長久以來以「車」為本的交通系統,未能考慮行人的需求與安全,使得小孩與老人成為最大受害者。
從伯軒或亭崴的死亡車禍事故來看,交通部擬發放禮讓行人旗幟給小學生的作法,或許有助於減少交通事故
;但還必須有更多完備的配套措施。要避免再度發生類似慘案,除了加強宣導教育、嚴格執法之外,國外有許多例子值得參考。例如瑞典國會宣示以「零傷亡」為最高目標,所有道路設施均以降低死亡與傷害為最優先;英國、日本則在特殊路段、社區設立交通寧靜區,限制車速以確保行人安全。
給全國的孩子們一條安全回家的路,是政府的基本責任。首先,行人的絕對路權必須徹底落實,不能只是制定空泛的法規;其次,行政部門必須全力動員,檢討現行交通系統的盲點,建立一個對行人友善、舒適、安全且健康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