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國內等候移植者遠超過器官捐贈數,得來不易的器官,如何決定誰先使用?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表示,以心臟為例,除了血型必須相同或相容、十八歲以下捐贈者優先給十八歲以下受贈者,之後受贈順序為勸募醫院等候者、病況處於「1A」的危急者。
振興醫院外科部主任張忠毅表示,目前所有可移植的器官,只有心臟的分配,是讓勸募醫院的等候者優先於病況最危急者,他認為這樣的排序有失公平,「心臟移植難道不是救急嗎?」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副執行長劉嘉琪指出,各移植醫院代表會決定這項分配原則,當初為鼓勵醫院進行勸募,因此同意讓院內等候者優先使用,雖然上月衛生署曾提案,希望將危急度列為優先使用者,但未獲共識。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指出,目前十一家移植醫院同時也是器捐勸募中心,如果不將勸募業務加以整併,很難解決部分醫院「自募自用」的本位心態;此外,也有醫院認為,病況最危急患者往往移植手術成功率較低,若都以救急為優先考量,反而浪費這顆心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