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在縣市要求平等的情況下,全台開始建造焚化爐,原本以為是中央政府的德政,沒想到時至今日,焚化爐的興建卻成為各個縣市最頭痛的問題,因為一旦興建之後恐怕垃圾量不足,而如果不興建,恐怕又要賠償廠商相當大的金額,於是在左右為難之下,確實看到中央捉襟見肘的窘況。
其實,在以前,建焚化爐是各個地方都反對的工程,因為其所造成的環境污染是相當的明顯。
然而在有回饋金的情況下,似乎焚化爐的興建又呈現出一道曙光,只不過,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政策下,如今竟然出現供過於求的情況,其決策上的錯誤是十分的明顯。
此外,政府又積極的強調垃圾減量,而在一般的數據中確實也呈現出相當的成果,那又讓我們開始質疑政府在整體環保的政策上為何出現如此相互矛盾的狀況?一如不久前才又引起爭議的限用塑膠袋政策,如今又看到如此粗糙的決策,相關官員難道不覺內疚?
我們可以看到,垃圾減量一直是世界的潮流,而環保署也開始在跟進,這是很好的現象,只是當我們從另一方面看到政府大肆興建二十六座焚化爐時,不禁覺得政策的浪費莫此為甚,尤其在此決策中更感受到專業似乎擋不住政治的壓力,不然絕對不會出現如此離譜的狀況。
個人認為,政府官員擁有決策的權力與國家的資源,更有義務為民眾謀求最大的福利,因此當一個明顯政策的錯誤導致國家的損失時,當事人應該要有適度的懲處,否則每次在錯誤的決策之後,只是要全民買單,那麼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