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高檢署日前行文花蓮地檢署,針對檢察官李子春頻頻上政論談話性節目展開查處;而花蓮地檢署考績委員會二十九日建議法務部「不予懲處」。
筆者認為,如果法務部及高檢署能接受花蓮地檢署考績委員會的建議,則更可證明法務部能尊種包容不同的意見。
其實李子春上「二一○○全民開講」政論談話性節目,公開抨擊目前的檢察體系未自我反省,未能符合多數人民的期望,及表態爭取加入「特偵組」等,筆者曾多次收看,發覺內容並無惡意,只是「就事論事」而已。尤其最近發生的許多弊案,如高捷、高鐵以及ETC等,偵查有如牛步,甚至於束之高閣,當然會引起大多數民眾的不滿,而李子春公開抨擊目前的檢察體系未自我反省,也是完全表達民眾的心聲。
花蓮地檢署經過考績會討論後,建議「不予懲處」的主要的理由是民主社會尊種包容不同的意見,李子春上節目談的內容屬言論自由的範疇。尤其李子春能自我檢討,認為政府機關、部門及有公權力者不能接受人民、輿論的批判,尤其是同行的批判,這也是貪污、腐敗未被查辦的重要原因。現在民眾「望治心切」,有檢察官敢提出良心的建議,要求清廉的執政黨,更應該鼓勵才對。花蓮地檢署考績會真正是「民之所欲常在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