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全集38】人間佛教當代問題座談會 129

星雲大師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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壩上風光。圖/晨露

佛教對「臨終關懷」的看法 5

文/星雲大師

如何正視器官移植的意義


【問】現在醫學發達,透過「器官移植」已讓許多垂死的生命得以繼續存活。但是相對的,「器官捐贈」的思想卻一直無法普遍推行於全民。請問大師,如何打破中國人向有的「全屍」觀念,讓大家正視捐贈器官的神聖性?


【答】器官移植是近代醫學科技的一大成就,器官移植讓許多生命垂危的人得以延續軀體的生命,也讓捐贈者的慈悲精神得以傳世。但是因器官移植所引發的諸多爭議,也是目前社會大眾一致關心、探討的話題。
關於「器官移植」,我國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早於1987年6月19日就經總統公布施行,隨後於1993年修正部分條文,其中第六條規定,醫師從屍體摘取器官時,必須是在:


1.經死者生前以書面或遺囑同意。
2.死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
3.或死者生前為捐贈之意思表示,經醫師二人以上之書面證明者。


以上三者,必須符合其中任何一項,才能進行「器官捐贈」。
談到器官捐贈,其實身體不是「我」的,身體乃四大假合而有,就如旅店般供我們今生暫時居住而已。所以我個人認為,當一個人的生命走到盡頭,與其讓身體被蟲蛀、腐爛,不如將有用器官加以移植,讓別人的生命能夠繼續延續。
在一篇名為〈如果你要懷念我〉的文章說得很好:「總有一天,我會躺在醫院的白色被單下;總有一個時候,醫生會認定我的腦功能已經停止。那表示,我的生命已經結束。那時候,請千萬不要稱呼那是死亡之床,而請稱之為生命之床。因為我要將我的身體拿出來幫助別人,延續並讓他們有更豐盛的生命……」
捐贈器官含有生命延續、內財布施、資源再生、同體共生等意義。試想:當你捐出一個眼角膜,就能把光明帶給別人;當你捐他一個心臟,就能給他生命的動力;當你捐贈骨髓,就是把生命之流,注入他人的生命之中,所以真正的生命是不死的!
身體雖有老病朽壞的時候,但生命如薪火相傳,是永恆無限的。透過器官捐贈,帶給別人生機,也是自我生命的延續。
然而儘管現代醫學發達,透過「器官移植」可以讓許多垂死的生命得以繼續存活。但是由於器官取出要在宣布腦死到器官壞死的短短時間內進行,而國人一向保有全屍及死後八小時不能動的老舊觀念,因此「器官捐贈」的思想一直無法普及國人,造成台灣的器官市場一直呈現供需失衡的現象,有許多人需要移植心臟、肝臟、腎臟等,卻苦等不到有心人捐贈,造成許多的遺憾。
反觀全世界器官捐贈率最高的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當地的人認為:今天我把器官捐贈出來給需要的人,有一天當我的親友需要移植器官時,同樣也會有人願意捐贈。他們這種心態,可以說真正符合「同體共生」的思想,值得國人學習。
為了建立「器官捐贈」的新觀念,「中華民國器官捐贈中心」特別成立「宣導教育中心」,透過公益廣告、文宣製作、街頭宣導、公共電視、郵票發行及推動「器官捐贈週」等活動,希望能落實全民器官捐贈的觀念。
其實,一個人活在世間,難免都有缺陷,何必要求死後一定要「全屍」呢?再者,一個人只要有願,有心把自己的身體布施出來利益別人,就不怕因器官摘除而因痛生瞋,造成無法安詳往生極樂淨土的顧忌,所以對於死後八小時不能移動身體,甚至不能捐贈器官的這種觀念,早已不合時宜,現代人的思想應該隨著時代而進步,應該正確地認識生死。
我們如何看待生死呢?其實生死如植物的開花結果,春天播種,秋天收成,這就是生死;「早上出去,晚上回家」、「晚上睡覺,早晨起來」,這都是生死。人不是到了死後才是死,還有精神上、思想上,每天不都有幾百次的「千生萬死」嗎?我們的心,每天都在十法界來回無數次,這不都是生死嗎?甚至人體的細胞,每七天新陳代謝一次,這不都是生死嗎?現在的人眼睛壞了,可以換一個;皮膚壞了,也可以移植;腎臟壞了,還可以再換一個。所以,生死就是好好壞壞,生生死死。過去一位禪師看到人家喜獲麟兒時說:「你們家多一個死人。」這不是在觸他的霉頭,而是在陳述生命的實相。
生死只是有一個「隔陰之迷」,就是換了一個身體就不知道了。
就如去年收成的黃豆,今春種下去,今秋又再收成,這一顆黃豆不知它是去年的黃豆。從前世到今生,從此生到來世,只是形軀不同,實際上彼此並非沒有關聯。
禪宗講要看破生死,佛門講要了脫生死;了解生命的意義,解脫死亡的恐懼,這就是了脫生死。所以關於器官移植,當一個人老了、死了,器官於己無用,但卻能延續別人的生命,這是多麼美好的事,何樂而不為呢?我自己早在三十年前就已認簽器官捐贈同意書,我也希望大家一起響應這項莊嚴神聖的活動,希望社會愈來愈進步,大家共同締造同體共生的美好世界。
(待續)


【延伸閱讀】
多多利用


世間上,什麼東西才有價值?答案是:有用的,就有價值。
能幹的人,必定是有用的人;有用的人,就有價值。一堆枯草,可以用來燒菜煮飯,它有利用的價值,你就要好好的愛惜它;一張破舊的桌椅,只要還能供人使用,你也要好好的保護它。
一棟大樓,擋住道路,給人不便,已經沒有利用的價值,只有被拆除;小狗、小貓因為看家捕鼠,給我們利用,因此就要好好的愛護牠,供牠飲食,因為牠給我們利用。
說話,要讓人感到這句話對我有用;做事,要讓人感到這件事對社會有益;寫文章,要讓大家看了覺得受用。所以,每個人都要想方法給人多多利用;到了沒有利用的價值時,生命也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生命的存在與否,並不重要;能給人利用,發揮生命的功能,才是重要。所以,人應該趁著一息尚存,要多多給人利用;就像牛馬一樣,能給人利用的時候,多負重一點,多多為人服務。
貓狗給人利用,才有豢養的價值;即使是一碗水,能夠用來澆花,讓花盛開,散播芬芳,這就是水給人利用的價值。
現在提倡器官捐贈;把器官捐給需要的人,給人利用,就是延續自己的生命。所以,發心的人,到了最後,即便死了,都能發揮生命的價值;怕給人利用,即使活著,也沒有用處。因此,人要給人多多利用,否則當一個活死人,生命有何意義可言呢?


──節錄自星雲大師著《迷悟之間》〈多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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