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洪貞
我每天在傳統市場賣手作布包,在客人眼裡,我有包包可以賣,自己用的應該可以不重複,每天都換新樣式才對。偏偏我有物盡其用的習慣,所以每次找錢給客人,客人看到我的包包已經很老舊時,都會用台語開我玩笑說:「真是燒窯的吃缺。」意思是說燒窯人家,把極品都賣了,自己卻用瑕疵品,而我自己會作,卻同樣捨不得換新的。其實,我沒有汰舊換新,是因為它除了顏色舊一點之外,功能和新的沒有兩樣。
記得小時候,身為老大的我每天放學回家,就要去幫忙賣一些家裡的農產品,有絲瓜、茄子、玉米或葉菜類。事先媽媽都會一再地提醒我,絲瓜、茄子頭大尾小或彎曲的;玉米有蟲蛀的;菜有斷片的……都要留下來自家吃,把賣相好的拿去賣。這樣不僅能賣到好價錢,客人買到了好產品也會很開心,因為我們賣的是誠信。
或許是從小耳濡目染父母對誠信的堅持,以及惜物愛物的精神,所以長大後我就傳承父母的方式,把最完美的賣給客人,自己用的即使花色不再鮮豔也無妨,能用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