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者/王昱忻
而我,在那之後休了假,一個人去了南投的禪修中心。
每天早上四點鐘起床,打坐、用齋、經行,過午不食。一開始我幾乎坐不住,心念翻湧,案件的細節、法官的語氣、老師的眼神,一幕幕閃過。
「老師做的是對的嗎?」我常常在想這樣的問題。法律的精神是保障無罪推定,證據不足即應無罪,我後來看見老師因為出色的辯護技巧而獲得知名度,升到了理事長的位置,風光無限。
但那個小女孩無助的畫面,像釘子一樣釘在我的心上。那不只是一件成功的案件,而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以及被撕裂的童年。也許被告真的是被冤枉的,不能排除這樣的可能,不是嗎?
有一天,有位師父對我說:「年輕人,你來這裡,不是為了讓這些畫面消失,而是學著與它們共住。」
在世俗法律無法即時彰顯公義時,透過慈悲、正念與智慧,讓痛苦得以轉化,並等待因果法則的圓滿。
「正義是什麼?」我問師父。
他望向窗外起霧的山嶺,沒有急著回答,只是微微一笑:「在你心裡起爭論的那一刻,它已經模糊了。」
「那我該怎麼辦呢?若孩子真的曾經遭遇過傷害,而我卻因證據不足為被告辯護,我是否成為幫兇?是否等於讓罪人逃過應有的審判?」
「法律重證據,佛法重因果。」他語氣溫柔,卻帶著如磬石敲擊般的重量。「你做了你能做的,沒有違背律師的職分;而因果,不在此時此刻就見結果。果若未熟,不可強摘。」
我想起女孩在庭上啜泣的樣子,那不是單純的悲傷,更像是一種被丟進洪流中掙扎的無助。我也記得被告看似無辜的眼神,在被宣判無罪時眼角閃過的一絲驚訝與鬆弛。這世上有太多我們不知道的事。當證據無法清楚劃出是非的界線,正義就成了一道漂浮在霧中的橋,腳下無根,只能憑心而行。
「真正的正義,不是擊垮誰、定罪誰。」師父說,「而是讓傷害不再繼續。」
我點點頭,但內心仍有一處難以平復。
回台北前,我在禪修中心最後一晚獨自坐在木質長廊,看著遠山起霧,耳邊只有蟲鳴。忽然覺得,那場審判不只是對一件罪行的審視,更是對我們每一個人的試煉。
或許正義也是如此,它不應被定格於勝訴或敗訴,不被數字量化,不被判決封存。而是當一個人能直視傷痛、不掩不避,仍願為他人留一盞燈,那正義才會於暗處燃起。
當我回到事務所,第一次在桌前坐下時,我對自己說:我仍然會為當事人辯護,仍然會依據證據說話。但我也會記得那個女孩的眼神,不讓它從我心中消失。因為那雙眼,是提醒我何謂真正慈悲、真正正義的起點。
這世界的苦很多,我們不能讓每個孩子都不受傷,但我們可以努力,讓每個受傷的孩子知道:他們不是孤單一人。法與佛,皆是苦海中尋得的舟楫。行舟需用力,卻也不能忘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