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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溫小平
兒女沒結婚,我們為此煩心;兒女結婚了,擔心他們不生小孩,或擔心他們婚姻不睦,總是有操不完的心。問題是,孩子結婚了,代表他們步入人生另一個階段,有什麼麻煩困擾,都應該學習自己處理。偏偏父母放不下心,一點風吹草動,就緊張兮兮地介入兒女婚姻,麻煩解決了就好,怕的是愈幫忙愈糟。
★金錢用度要劃清界線
兒女婚前,聘禮、嫁妝都給了,婚後他們的財務就不要干預過多。若是兒女不務正業,偏還出手闊綽,導致財務吃緊,動輒跟爸媽要錢,父母又不是提款機,怎可將兒女寵成啃老族。若兒女想買房子,經濟能力不足,父母在自備款方面給予支持,貸款部分就要讓兒女自行負擔,讓兒女有責任感。若是女婿或媳婦原生家庭很富有,尤其要避免逼迫兒女跟另一半借錢,以免兒女夫妻產生爭執。
★不宜勸兒女忍氣吞聲
有些傳統父母,對婚姻認識不清,遇到兒女的婚姻問題,就不分青紅皂白地叫兒女忍忍忍,但不論是外遇問題或家暴問題,都不應縱容,可求助專家協助,必要時報警處理,父母不宜堅持「家醜不外揚」。
★生不生都是兒女的事
有些父母還活在「無後為大」的舊觀念裡,兒女結婚後就整天問不停,如果媳婦久久沒懷孕,公婆就出餿主意,即使有了下一代,也可能毀了兒女的婚姻。
我媳婦當初高齡未孕,是她主動找我協助,我才陪她去做試管嬰兒。而不是我逼迫她,本末一定要弄清楚。
★小夫妻吵架父母別介入
小夫妻相處免不了吵架,每樁婚姻各有難處,父母何妨多多關懷,或是鼓勵他們請教婚姻諮商專家,而不是搶著擔任仲裁者。若要離婚打官司,父母應勸兒女考慮清楚,不宜為他們做決定,免得兒女將來後悔,怪到父母身上。
★兒女婚姻不幸切勿落井下石
無論是兒女的配偶過世、外遇、離婚,父母應擔任關懷者,而不是指責、謾罵,怪他們當初不聽父母話,活該吃虧上當。要知道,兒女婚姻不幸,他們已經很痛苦,需要的是安慰,為何要落井下石?
假如兒女離婚了想回娘家,要拒絕嗎?還是成為支持者?可量力而為。若兒女是單親,照顧孩子有問題,父母可視情況伸援手。兒女若想獨居,也不要干涉太多,尊重他的選擇。更不要逼著他趕緊再婚,父母的關心要適度。
★兒女婚姻疑難提供建議就好
那麼,父母在兒女婚姻中到底要扮演何種角色?從旁協助、不聞不問、強力介入、還是無條件幫忙?
《聖經》上有段話說得好:「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說明男女結婚了,彼此成立一個家庭,要學習相依相伴,不能事事讓父母操心,動輒跑回娘家,或是婆家爸媽介入過深。切記分寸要拿捏清楚,給予建議即可,以免原本可以挽回的婚姻,有時候卻毀在父母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