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涉及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錢權大戰不但未隨著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而落幕,反愈演愈烈,攸關國家重要的政治、軍事、經濟、民生、社福等領域都被捲入,今年將仍無寧日。中央與地方政府重新調整政事與權責的變革,依究看不到契機。
立法院上月下旬強行三讀通過逾二十五年未變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而法案雖通過,卻無法開啟一個新時代的政治篇章。中央政府不但無意尊重民主運作體制,依立法院通過的法案改革,開始研究如何重新調整與地方政府的錢權與政事的分工;只看到賴清德總統與行政院高官們對在野黨與這修正案的譴責、跳腳、對抗,及各部會紛紛各自出面說明多項涉及國家重要軍事、重大外商投資、勞健保撥補、租金補貼、老農津貼、育嬰與留職停薪津貼等政事將全面受到影響或縮減停辦。
各部會首長的言下之意,彷彿財劃法修正後,中央政府的許多政事都無法再接續推行,全民的安全與福祉立刻會受到影響;只有讓中央政府繼續集權又集錢,國家社會才會安康。
但這一連串的操作與發言,實在謬誤之至。在財劃法修正後,國家的金錢與預算並沒有變不見,只是隨著財政的重新分配與調整,政事隨著移轉,只要是有法律規定的義務支出,就不可能停擺或取消。且只要是討好或對人民有利的措施,相信無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都只可能加碼而不會減少;最大的改變,只是由誰來扮演「施恩者」的角色而已。
中央政府也只是掌控的財政分配權稍減,與地方政府的稅務分成比重由現行的百分之七十五降至百分之六十,但不表示中央政府就沒有錢支應國家重大政事,舉凡國防軍事採購、經濟部對外重要招商、對勞健保撥補、政府執行打詐等,仍是國家的重要施政,不可能縮減預算經費。只是,未來中央政府必須更重視施政的優先順序與必要程度。財劃法修正,反而更有利改革中央政府的施政浮濫與行政浪費。
當前國內政治環境早已丕變,無論哪一個政黨執政,因為中央政府可以享盡集錢又集權的執政優勢,干涉地方政府之間的政務與建設,做為選舉操弄與上下其手的工具,只要身為執政黨,就一定就會成為財劃法「反改革」的最大阻力,難怪財劃法雖然長期年久失修,但始終動彈不得。
立法院上月下旬好不容易對財劃法修正案做出突破,讓二十五年沒有改變的中央與地方長期不衡平的財政劃分體制稍露出改革曙光;可惜行政院想的卻只是如何對抗。執政黨沙盤推演將對財劃法修正案提出覆議、釋憲、全民複決等救濟手段;而在野黨在立法院這廂也祭出「延緩財劃法修正案咨請總統公告」的手段因應,以免執政黨利用《憲法訴訟法》修正之前的舊法空窗期聲請釋憲,一舉推翻財劃法修正案。
行政院批立法院的財劃法修正案沒有施行日期,「窒礙難行」;其實,行政院的反改革心態,才是法案還看不到「日出」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