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洪申翰認為,勞工請病假被沒收當月的全勤獎金,並不合理。圖為桃機航廈內工作人員收集行李推車。圖/黃仲明
【本報綜合報導】一名長榮空服員抱病執勤,返國後住院不治,多名立委昨質詢指出,長榮長年存在超時加班、未給假等問題,光今年已挨罰近300萬元,視勞動法規為「塑膠」。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若勞工請病假,就被沒收當月的全勤獎金,並不合理,也不該如此,勞動部將制度性保障勞工權益。
現行勞工請假規則,只有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還有因流產的普通傷病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換言之,勞工若請病假、事假,雇主是可以扣全勤獎金的。
依出勤比例給獎金? 評估中
立院衛環委員會昨進行「長榮空勤人員因病延誤就醫,應立即檢討航空業職場健康保障飛行安全」專案報告。洪申翰會前受訪說,若雇主拒絕勞工請病假,可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情節加重罰鍰,最高可開罰150萬元,勞動部本周會邀集航空業者、民航局開會。
至於是直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還是比照勞動部2015年函釋,勞工育嬰留職停薪前後,若未足月提供勞務,雇主仍應就勞工出勤比例給付全勤獎金。洪申翰僅說,各種路徑都在評估。
他向企業雇主喊話,勞工生病卻硬撐上班,不該被視為企業的正面績效,從職場健康角度來看,也不該被制度性鼓勵,不過勞工請病假、不利對待的樣態多元,都還需要進一步綜合檢視。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何淑萍表示,民航局除要求長榮航空檢討改進應變通報處理、SOP等,有關勞工請假權益,民航局將配合勞動部要求長榮做深刻檢討,並能透過勞資座談協商。
立委劉建國說,不只有長榮,去年的違規慣犯如南山人壽遭罰8次、英業達7次,中華航空也挨罰7次,「空中飛的都有這些問題存在」,心態不可取。他要求勞動部應啟動勞基法修法,全面上修裁罰基準,尤其對大型企業該有嚇阻力。
工商界:非經常性薪資應公平
洪申翰坦言,勞檢裁罰金額確實太低,若是連續、常態性違規,當然不該以這樣的金額開罰。他強調,除了將對長榮航空加強專案勞檢,也研議適度資訊揭露違法慣犯,達到一定的嚇阻效果。同時,勞動部也會跟地方政府討論裁罰基準。
工商團體、人力銀行卻都認為,全勤獎金非經常性薪資,應該要有公平性,如果就這樣修改,將來恐衍生更多爭議。
空服員工會昨則召開記者會,提出禁止雇主因員工請病假而有不利待遇等3大訴求,盼立委修法保護員工請假的基本權益,另要求長榮航空高層出面說明,否則將在26日城市馬拉松現場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