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彩券二日開賣,是全球唯一以「運動」為名的彩券,但這個「世界第一」並未讓體育界蒙其利,反而受其害。
民國八十八年召開第一屆全國體育會議時,作成推動運彩決議,十年後方始問世,卻背離了當初推動的初衷。
不可諱言,發行運彩有可能助長賭風,影響社會善良風氣,卻獲八成民意支持發行,主因是民眾認為,可籌資長期培養、照顧選手,可普設地方社區的休閒運動設施,提升全民生活及生命品質,及由公權力「坐莊」,可遏阻黑道介入運動比賽。
豈料政府,尤其是體委會、財政部,為急於兌現陳總統的輕率承諾,在未完備國內賽會管理配套措施,及運彩法源建置下,即便宜行事將運彩依附於「公益彩券」強行上路,並以外國尤其是美國各種賽事為投注標的,不僅讓原設定的改善國內體育環境目標跳票,還迫使社福團體與體育界因爭取盈餘分配而對立。
呼籲政府應盡速擬訂「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送立法院併立委提案版本審查,讓公益、運彩徹底切割,各自經營運作,不再糾葛、爭執外,對公益、運彩券兩制並行未來可能導致的盈餘排擠、競合問題,預作合理調配,避免發行運彩僅獨利發行銀行,體育界與身障人士未蒙利、政府失信於民的三輸結局。
趙麗雲(台北市/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