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來,以清代為背景的電視連續劇越來越多。劇中的官員在面對僚屬、百姓和同級官員時,都無一例外地自稱「本官」。其實,清代官員自稱「本官」的事是絕不可能發生的。
在清代衙門中確有「本官」這一稱呼,但那是地方州縣等衙門中的吏役,在談及本衙門的主管官長時使用的稱呼。
清王朝自入關後,對於官制和官場儀注一直十分嚴格。如知縣對僚屬和百姓必自稱「本縣」;知府則自稱「本府」;道台自稱「本道」;臬台和藩台自稱「本司」;各省巡撫因都掛有中央某部侍郎或副都御史銜,因此自稱「本部院」;總督因都掛有尚書或都御史銜,因此自稱「本部堂」(「本督」是武官中提督的自稱,不是總督自稱)。
按照清代官場儀注,只有正四品及以上官員(如道台)可被稱為「大人」。知府為從四品,只能被稱為「大老爺」,五、六品的同知、通判、知州也可被稱為「大老爺」,正七品的知縣和八、九品的佐雜官員,則只能被稱為「老爺」或「太爺」。這便是以後「縣太爺」之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