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提供
小茹來信:
我今年三十多歲,最近在工作上遭到主管許多的為難。之前他曾經追求我,我雖勉強答應交往,但因為他對我施暴而分手,之後,他不斷利用職場上的權勢威脅我復合。因為他是主管,我在公司裡申訴無門,這些壓力讓我好想跟他同歸於盡,我該怎麼辦?
鄭淑錚心理師(英國心理諮商與治療學會資深心理師)回覆:
研究職場性侵犯的心理治療和社會工作領域有一個共通觀點,即加害者會利用不對等的權力優勢誘拐或脅迫被害者,令其產生錯覺可爭取更多寵愛而同意發生性關係;而這種情況與家庭、教育界等組織中的性侵有共同特質──受害者不敢張揚。因對方握有決定對錯的權威,所以「沒有人會站在我這邊」的想法使受害者逆來順受,長期痛苦掙扎,得不到應有的正義,委屈活著生不如死,導致個案選擇輕生或同歸於盡。
這樣的悲劇究竟能不能避免?是什麼原因造成個案成為受害者?為避免不幸重複發生,上述問題值得以心理發展的角度來切入研究。
二十世紀後期,德裔美籍心理發展學家艾利克森(E. Erikson)以佛洛依德的理論原型為基礎指出,一個健康的人從嬰兒期到成年晚期,必須通過生命八階段的心理發展門檻,每一階段都有其生物性及社會文化兩股衝突力量須磨合協調,並產生具特徵性的心理危機。
例如,嬰兒期(0~2歲)是完全依賴階段,基本任務是學會信任這世界。主要照顧者若能提供有規律、可被預期的餵食及安全保護,嬰兒就會對世界產生基本信賴感,帶著希望的美德進入下一階段。
二到四歲的幼兒,將學會控制肛門膀胱肌肉,能跑能跳地去探索周圍環境,同時,這時期的幼兒會嘗試探究「做自己是否OK」的存在問題。有耐心又願意鼓勵的父母,可以協助幼兒並允許他自己進食、洗澡、穿衣鞋,讓幼兒發展自主感(Autonomy),同時允許在安全無虞的範圍內向父母說不。這是人生的第一個反逆期,若能被正確了解與包容,允許擁有自己的想法,就能建立起意志力的美德進入下一階段。
五到八歲,為第一階段性器官及性意識覺醒期。若幼兒在威權控制的環境中成長,自己的想法、感受常被父母、長輩的意見所凌駕,令其順從讓步,更別提幼兒意志之張顯了。這樣成長的個體會弄不清「別人止於何處,自己從哪開始」,特別是與權威者的情緒界線,若經常不被讚許、不被接受,幼兒就會帶著「自己不OK」的羞愧感(Shame)進入性意識發展。
關於這種羞愧感如何影響一個人的人際行為,吉爾伯特(Paul Gilbert)收錄了最完整的各家研究。他主張,從古典心理分析以迄,都認為「激起羞愧感」為群體模塑社會行為的主要工具,一旦被惡意用在操控個人,使受激者覺得存在受到威脅時,其反射反應是藏匿羞愧感,並以順從及討好的行為來救贖受威脅的存在。這些心理機轉解釋了前述提出來的問題,及何以機構裡上對下的性侵始終難以斷絕的根本原因。
這種不對等的權力結構,致使受害者很難獨力突破羞辱感的囚禁,一部分人可借助婦女團體協助及個人或團體治療,重新學習「我OK、沒有錯」的自我價值感,從而選擇揭露犯行以捍衛遲來的正義。例如,前一陣子韓國首爾市長因性侵被揭露而自殺,雖然其輕生並非社會所期待,但也凸顯出他才是做錯事的人;這個重要的事實,將有機會改寫長久以來被害者選擇隱忍的作法。